今天,沈非尘像往常一样在直播间里摸鱼,跟网友们唠嗑。
一位网名叫无知的网友发了一条消息,沈大,能给我们普及一些专门性的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吗?
马上有网友发了句,还是讲张三有趣。
接着许多网友纷纷表达自己的看法。
“多元化方式也许更好一些。”
“对啊,说实话,我们现在一点都不希望跟人有冲突,然后打官司,浪费自己的时间,整天不工作了,就干这了?”
“遇到这类情况时给了我们一个参考,该如何解决,而不是像无头苍蝇一样到处乱撞,并不是一无是处。”
“也不是否定,谁能保证在未来咱不是被告。”
“建议沈大增加这个板块。”
“那样的话就能够在某些场合可以用了。”
…
沈非尘仔细看着网友们发的互动,心想,说的对啊,自己还是太过于局限了。
小普插了一句,非尘,加油!看好你哦。
沈非尘似是在回应小普,又似在回应在直播间的广大网友。
放心吧,一定会加大这方面法律普及的。
那今天就先开个头,说完。
心想从哪方面谈起呢?
回顾了一下在日常生活中影响比较大的法律。
消费、侵权、合同、继承…
脑海中灵光一闪,脸上微微一笑,就决定是你了。
网友们也在思索。
沈非尘对着摄像头说道,这次就先普及一下关于身份证的法律吧。
这句话一说出口。
马上无知就发了一个消息。
好,谢谢沈大,身份证对我们来说,可以说是非常重要的了。
非常期待。
先问大家一个问题,有人向你借过身份证吗?
一位网友发了一条消息,好像有人问过我借过。
沈非尘问道,然后你就借给他了?
他继续发,是啊,他是我的好朋友。没办法,如果拒绝的话朋友之间的小船甲板上可能就漏了一个洞。
部分网友表示不太安全。
“这么重要的证件都借给别人,你的心真的好大。”
“像这种朋友不要也罢。友谊也太脆弱了吧,是靠什么维系的?”
“应该是大学时团建了几次…”
“祝你遇到死党吧,大兄弟。”
另一位网友发了一条消息,令沈非尘和广大网友怀疑是不是真的发生过。
我是主动借给死党的,他几乎每个周末都和女友去宾馆,诸位懂的!
“很好奇,为什么不用他自己的身份证?”
因为他怕被督察抓到。
“那你呢?”
反正又不是我去的,没多大点事。
“宾馆不看?”
只要有身份证就可以了,有什么好看的?它不赚蓝星币了?
“不对,有问题,既然是这样的话为什么会怕督察呢?”
“或许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吧!”
第46章 小证件,大学问(上)[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