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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对练[1/2页]

极品寒士 独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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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月过去,于芷晴也发现李易练兵的好处了。
      效果显而易见。
      不需要什么战阵。
      五百新军往那儿一站,横排竖列,整齐划一。
      在她的印象中,不管是现在的辽国、大周,还是已经灭国的大齐。
      没有哪一支精锐部队,能做到行如风,站如松。
      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李易嘴里的竹哨一响。
      “集合!”
      这些士兵们就能在半刻钟里,汇聚在一起。
      令行禁止,已经做到了极致。
      战术训练随后开始!
      越野跑变成了负重五十斤,没有盔甲背包,那就扛着原木跑。
      时间还不能少多少。
      毕竟在这个时代,一般的家丁,光是盔甲就二三十斤,还有武器、干粮呢?
      负重五十斤,算不得苛刻。
      只不过其他军队,能跑一里地就得气喘吁吁。
      而李易的部队,要求还是二十里。
      最后五十人没有饭吃,就看你努不努力了!
      每天一个时辰,操练的是李易教授的格斗术。
      一个时辰练习射箭,两伍一队,三排轮着来,限定不超过百步。
      精品复合弩的射程,也不能暴露!
      李易暂时无意改革大周的军制,那样显得太突兀了。
      十个人为一队;三十人为小旗。
      百人设百户官,不过他现在的正经官职才百户呢!
      所以他选定了八个试百户,各领百人。
      于芷晴不算军官,但是也有独自领军的权利。
      毕竟这些于家子弟,也听她的话。
      三叔家的李闯,二叔家的李栓也加入了团练新军。
      他们训练起来同样玩命。
      出于平衡,李易任命李栓、李闯担任了试百户。
      其余五人,都是由于家子弟担任。
      于奎、于酉,于成风、于成云。
      挺凑巧,两两都是亲兄弟,确实表现优异。
      当然,还有一个幸运儿。
      李大柱不愿意去打铁,他还当过土匪见过血,力大无穷。
      在团练新军中,天生神力属于超人般的存在。
      当上试百户,他比李栓、李闯更没有争议。
      于小春当上了骑兵试百户。
      但他这队人马,平常都归李易,或者于芷晴直领,算是中军。
      当然,其中三十个弓马娴熟的斥候,才是于小春的直属手下,分成了三个十人斥候小队。
      斥候小队只是集训了半个月,他们要分批保护着于文鼎的商队去大同。
      严格的说,李易明面上的五百人和暗中的三百人。
      只有一半儿是未来的弩兵,他们最终会转化成骑兵。
      另一半则手持精铁长枪,算作步兵。
      枪长七尺二寸,枪头为扁平梭形,属于大周制式的雁翎枪。
      当然,大周军中的枪矛型号很多。
      过丈的九曲枪,蛇矛等等并不符合李易的长远打算。
      他教给这些长枪兵的,实际上就是后世的刺刀术。
      讲究快、狠、准,一击毙命!
      没有这个时代那些眼花缭乱的招式。
      战场上,保命或者杀敌,就是那么一瞬间。
      哪会给你耍花枪的机会?
      七尺二相当于后世的一米七左右,跟加装了刺刀的三八式差不多。
      李易的打算,就很明显了!
      他现在没时间制作火药,也没功夫去研究火绳枪,燧发枪什么的。
      这个时代的军队,也没有热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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