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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果然又来了[1/2页]

我真不是荒野吃播 嫩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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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西都弄完,牧清打着哈欠,到小溪边把已经干透的鼠皮,还有山坡上的兔皮拿回来。
      看了看时间。
      “快要五点了,天黑之前野狼是不会来的,我先补个觉。”
      “晚上肯定没法睡觉了,明天还要出门,需要有充足的精力”
      往大王餐厅加了一段鱼尾巴。
      从床内侧拿出闹钟,调成七点。
      躺在床上昏昏睡去。
      大王在山里玩了一天,回来吃完半条鱼尾巴,趴到牧清的枕头边上。
      小肚子一鼓一鼓的,发着咕咕咕的声音,蜷缩在一起闭着眼睛假寐。
      七点钟,牧清准时被闹钟吵醒。
      揉着眼睛离开床铺。
      同样被吵醒的大王嫌弃的看了他一样,挪着屁股蜷到牧清刚才躺着的位置。
      【完了,完了,大王已经一点兽性都没有了。】
      【家猫也是自我驯化,自动走进人类的家庭的。】
      【这时候牧爷要是想吃它,一逮一个准。】
      【呲,这是什么魔鬼的想法。】
      【不能因为人家萌,就觉得它弱,大王一爪子就能抓的牧爷一手血。】
      【牧爷要出门了,那大王怎么办?】
      【带着,夜里还能值守,就是不知道大王肯不肯。】
      “它真的好像一只小猫咪。”
      “我经常会因为大王太小了,而忘记它其实已经成年的事实。”
      牧清笑眯眯的看了一会。
      接了满满的一大锅水在灶台上烧。
      “我要多备一些水留着晚上喝。”
      “昨天夜里,后半段我已经非常渴了,但是天没大亮,我也不敢打开门去外面接水来烧。”
      “哪怕取水点,就在我的家门口。”
      “狼是一种非常有耐心的生物,有可能会在同一个地方潜伏好几个小时,就为了等待一个机会。”
      往灶台里添上木柴,让锅里的水慢慢烧着。
      牧清把拿回来的树皮和兔皮全都摊开,用砍刀把不平整的地方割掉,做成一块块完整的兽皮。
      “兔子还好,这个老鼠的皮毛实在是太小了。”
      “我要先用它们做半截手套,护住手指的第一指节和手掌上半段。”
      抓着竹排把手的时候,这个位置的的摩擦是最严重的。
      鼠皮和兔皮处理好,牧清从床底下找出之前做枕头的木针。
      在原来的基础上,又往里削了一部分。
      然后那削好的细木针,在桌子上来回的搓来搓去。
      “早知道之前就不把米贼给烧掉了,再不济留着打磨一下也聊胜于无。”
      “我现在只能用这个打磨过的石桌,把这根木针在磨得细一点。”
      “这要,只要功夫深,铁杵...木杵磨成针。”
      细细的打磨了很久,牧清用手掂了掂木针的顶端。
      硬度和尖度都不错,再打磨可能就不耐用了。
      “这种已经磨得很细的针,就不能淬火了,会直接葬身火海。”
      起身,把烧好的一锅水架到一旁放凉,拿着木针,快速的在灶台上过一遍。
      用指尖感受一下,再放到火上过一遍。
      拿过两根拆出来的,细细的短命树皮,重新把它们搓成绳索,固定在木针上。
      看着已经在桌子上摆好的东西。
      牧清叹了一口气。
      “愁人,我真的不太擅长针线活。”
      “这时候,就继续一个心灵手巧,会缝衣服的大妹砸。”
      牧清说着,回头看着在床上睡得正香的大王。
      伸起一只手,指着大王,小声道:“给我变!”
      大王抬起眼皮看了牧清一眼,挪了个方向,给牧清留下一个小屁股。
      【大王:玛德智障。】
      【给我变,哈哈哈哈哈。】
      【看到大王嫌弃的小眼神没有,笑死我了,这真的不是节目组送来的家猫吗?】
      【大王要是真变成一个猫女,那节目效果就炸了。】
      【大王是豹猫啊,应该变成豹女吧?】
      【牧爷还是死了这条心把,大王是来当大爷的,才不是来干家务的。】
      被赤果果的嫌弃了,牧清反而很高兴。
      大王真是越来越通人性了,牧清甚至怀疑,它也许能听得懂一些简单的话。
      “看来大王是靠不住了,我还是靠自己吧。”
      “这个时候后就真的是,只能追求能用就行了,不要追求好看了。”
      五指张开,把手按在石桌上,用木炭沿着手掌和手指,先把手部的轮廓画出来。
      拿鼠皮比划了半天,牧清又觉得这样不行。
      把其中一张鼠皮割成两个指节的宽度,沿着手指量了量大小,把量好的长度砍下来。
      用木针把两端缝在一起,套在手指上试试大小。
      “嘿,不错。”
      “我先把十个指套都弄出来,然后把手掌的部分弄出来,再把它们缝在一起。”
      “不就是一个合格的手套了?”
      “我真是太机智了。”
      按照已经成功的方法,牧清很快就把十个手指的指套都做出来。
      用两张完整的兔皮,把半截手掌的手套也缝好。
      分成左右手,摆在桌子上。
      拿出一块大的,套在手掌上,把其他手指的指套也套好。
      “诶?”
      牧清翻动着手掌看了看。
      制作半截手套的话,大拇指的指套是没办法缝进去的。
      “算了,大拇指就戴个指套,我先把另外四个手指的缝在一起。”
      “我没有制作手套的经验,这样戴着缝会更容易做出合手的手套来。”
      【也更容易刺到手。】
      【我小时候也这么干过,做完的超级难看。】
      【牧爷看起来好像一个在做手工课的小朋友,哈哈哈哈。】
      【真的像,针又不好用,又怕刺到手。】
      【我有种预感,这个手套坚持不到全程结束。】
      牧清已经很小心了。
      因为木针不够尖锐,加上不熟练,还是被刺了好几下。
      做出了的手套...
      反正他自己看着是挺嫌弃了。
      “我这是在求生,我这是在求生,我这是在求生。”
      “求生嘛,放弃一些追求是必然的。”
      自我迪化了几遍,牧清感觉看这副手套就顺眼多了。
      把手套放到床尾。
      锅里的凉白开倒进矿泉水瓶和几个竹筒杯子里。
      剩下一些,重新放回灶台上烧开,把剩下的一半泡椿树嫩芽放进去煮着。
      拿起被砍掉鱼尾巴的半截烤鱼在手里吃。
      吃完鱼,把煮熟的泡椿树嫩芽架到桌子上,夹了一根塞进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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