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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行天下》的末尾[1/2页]

大秦钜子 暗夜拾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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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不得了不得,行天下居然写完了,我在上架时的那首定场诗终于要有用武之地,钜子还秦,天下兴。
      回忆一下行天下的写作状态,真的很要命,百家,史料还好说,主要是工科和人文,还有不少杂学的东西戳得人翻来覆去,要死要活。
      我是个文科生,成绩一般的那种,很多东西真心不是太懂,写到了,就要放下键盘,去浩瀚的考据中抓找那些用得上的东西,至少大致弄懂他们,碰上感兴趣的,再试着寻根究底。
      这个过程自始至终都伴随着我。
      所以纵观钜子整本,写文的速度一直很慢。得益于前期细纲的充分准备,在剧情的发展上倒是不常卡文,反倒是一些在文中看似无关紧要的地方,时常一卡就是半天一天。
      其实我大致也知道一点点怎么让写的文受众更广,直白一些,热闹一些,欢乐一些,或是索性苦大仇深一些。
      从李恪的设定来看,你们应该就看得出这本书最早的时候,其实本就该有一个龙傲天式主角的。
      然而越是考据,喜欢的东西就越多。
      为什么要把这个精彩的大秦变成一张平板呢?好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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