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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二十一三体[1/2页]

恐怖的凶杀现场 盖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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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解剖他腕关节的时候,也发现了他有完整的小儿头状骨以及钩骨,这两个腕骨一般在三个月左右出现,所以,也佐证了我们验出来的骨龄。”
      “不过……这里却出现了一个问题……”
      老鬼说着,忽然话锋一转。
      “我们医学上对于孩子的生长发育有一个口诀,二抬四翻六会坐,起滚八爬周会走,也就说,正常的孩子,两到三个月就能抬起头,此时孩子的颈椎就会向前凸出,形成正常人提脊柱S形的上半段,可是……”
      老鬼说着,顺手轻轻的把孩子给翻过来,我们可以很清楚的看到,孩子的头一下就掉了下去,颈椎完全没有任何张力,而且,明显的有些短。
      “他的颈椎根本没有成型,也就是说,他的发育明显比正常孩子要缓慢……”
      老鬼跟我相处久了,也习惯来了我的“也就是说……”。
      现场种种证据,都一再佐证我心中的想法,我跟老鬼几乎是同一时间将自己的观点说出来的。
      “二十一三体综合征!”
      “没错,就是二十一三体综合征,我在他的第二十一号染色体中,分离出了三条染色体。”
      如此,便是确诊了。
      二十一三体综合征是一种先天愚性疾病,有这病的孩子,不管是在智力的发育上还是在体格的发育上,都会比同龄孩子缓慢,而且,还会并发一系列的疾病。
      比如,他就是一个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就算不死于洋地黄中毒,也很有可能死于其后的一系列感染,或者是并发症。
      这样的孩子一般很难存活下来,即便有幸活着,但是,到了三十岁左右,都会出现老人痴呆的症状。
      总之就是一个字:惨!
      所以说,他的死是偶然,也是必然。
      至于是刻意谋杀,还是无心之失,那就需要我们调查清楚了。
      “你们说有没有可能,是孩子的父母发现这个孩子是个痴呆儿,然后不想被他拖累,所以故意给他注射了大量的洋地黄?”
      这是判爷的猜测。
      也不排除这个可能,但是,我觉得没必要。
      因为,对于一个有先天性心脏病的患儿来说,心律失常严重到要用洋地黄者,一旦发病,如果你放着他不理,他自己就会死了,又何必自己亲自动手,平白的背上杀人的罪名呢?
      而且,如果孩子是自然死亡,或者是在医院中毒死亡,他大可以光明正大的把尸体处理了,何必要埋到绿化带去呢?
      这就是这个案子古怪的地方了。
      如果他的父母真的想他死,那完全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单单用一个抢救不及就能蒙混过去,可是,为什幺搞得这么复杂呢?
      还是这个孩子死的时候,根本就不在父母身边?
      而且,凶手没有办法正常的解释他的死亡,所以,才会把他偷偷处理掉?
      那什么情况下孩子才会在一个陌生人身边非正常死亡呢?
      难道是拐卖而来,可是,人贩子拐一个二十一三体综合征患者干什么?
      还是,他根本不知道孩子是一个二十一三体综合征患者?可是,要是不知道的话,那他怎么会随身带着洋地黄?
      看起来很简单的问题,怎么一到我这里就变得复杂了呢?
      其实,不管下什么结论,这一切的大前提都是,我们要找到这个孩子的父母。
      “我马上去全市的医院查一下,三个月之内出生的孩子里有二十一三体综合征的有几个,我想,应该不多。”
      确实,这个范围已经很窄了,但是,前提是,这个孩子是在可查的医院里出生的。
      可是,我觉得这个可能性不是很大。
      因为,像这种先天愚型的患儿,完全可以通过产前诊断来甄别出来,然后,秉着优生优育的原则,一般医生都会劝你打掉,甚至,不惜引产。
      所以,现在这种患儿都比较少。
      不过,凶手既然懂得用洋地黄治疗患儿,那这孩子被医院确诊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
      判爷搞清楚一切,立马迫不及待的冲出解剖室,看起来火急火燎的。
      其实,我很怀疑,他到底是急着去查案呢,还是急着离开这里。
      说实话,我更偏向于后者。
      判爷迫不及待的走了,可是,我却还要硬着头皮,继续跟着老鬼解剖下去。
      因为,这里还有另外一只断手。
      “能验到这个孩子大概多大了嘛?”
      我问老鬼。
      这孩子现在只有一只手,我们只做的,也就是知道他的年龄,然后,通过DNA排查失踪人口来确认孩子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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