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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现场还原[1/2页]

恐怖的凶杀现场 盖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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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最有可能的姿势是他爬上了护栏,然后从护栏里跳了下去。
      我照着这个姿势将假人放上去,一松手,“嗖”一下,它自己直接掉下去了,中间我没有施加任何的作用力。
      半晌之后,传来老鬼的电话。
      “近了。”
      也就是当时刘川峰跳出去的时候施加了作用力。
      我拿起第二个假人,以刘川峰一百二十五斤的体重,膝关节所能使出的最大力气,在它背后狠狠的推了一把。
      “还是近了……”
      不可能!
      “近了多少?”
      我问老鬼。
      “十公分。”
      十公分,也就是刘川峰所有力气只能跳出四十公分,但是现在的情况是他遇害时的位置距离墙根有五十公分。
      而且这其中还不包括因为护栏光滑、陡峭,无法站立而导致的力道削减。
      “姿势对吗?”
      “姿势是对的,可是距离不对。”
      整整十公分,自己跳已经不可能了,那如果是有人在背后推呢?
      上第三个假人,这次我几乎使劲了自己全身力气,一把将假人推了出去。
      然而得到的答案仍旧是:还差一点。
      卧槽,能把一个一百二十五斤的人推出五十公分,那得有多大的力气啊?
      要是判爷在就好了。
      我直接累趴在地上。
      不过转念一想,不可能每个人都是判爷吧?就算是当时的阿勇,他右手也是受了伤的,他已经使不出那么大的力气了。
      而反观现在的几个嫌疑人,女记者显然不可能,作家跟王毅似乎也做不到,王志军的话,奶油小生一个,更加不可能了。
      唯一有可能的就是管理员了,可是根据当初的调查资料,管理员有足够的不在场证据。
      所以说这根本是一个无法完成的事情,不管是自杀还是他杀,刘川峰都不可能从这个楼层跳下去。
      如果说当时刘川峰从十一楼的落地窗往下跳,而无法达到目前要求的距墙根五十公分,那根据平抛运动的原理,他需要站在更高的地方以同样的力度往下跳,才能拉开这个五十公分的距离。
      十一楼还差一点,那就十二楼吧。
      我敲开是二楼的门,在他们诡异的目光中重复了刚才的动作。
      可是我得到的答复仍旧是还差一点。
      卧槽,这一点是有多少啊?没准还是误差呢。
      虽然不排除有误差的可能,但是我还是希望可以精益求精。
      所以我上了十三楼,王志军还被我关押在专案组里,因此,这次他没有荣幸目睹我见证奇迹的时刻。
      第一次是它自己掉下去的,还是近了。第二次是我模拟刘川峰的力道推了一把,还是近了,第三次是以暴力推了一下,终于从老鬼嘴里听到第二个词。
      “远了!”
      远了!比他自己跳近了,比我用尽全力推远了,也就是说刘川峰真的是被人推下去的,但是那个人的力度显然没有我大,当然了,也不能排除他推刘川峰的时候没有用到我那么大的力道。
      但是如果你有意将对方推下去摔死,你会不用尽全力?
      我估计你会恨不得把吃奶的力气都使出来,以保证他必须会被推下去吧?
      所以说推刘川峰下去那人的力道很可能在一百三十五斤到一百六十斤之间,当然这个只是前推的力道,上举那就完全不是一个概念的了。
      我用一百四十五斤的力道最后一次将假人推出去,随着“嘭”的一声响,隔着十三层楼,我都能看到老鬼向我比的大拇指。
      所以是一个一百四十五斤力道的人在十三楼将刘川峰推了下去,导致刘川峰死亡。
      当然了我还是很民主的,为了避免出现选择偏倚,同样的动作,我在十四、十五、十六楼以及天台各做了一遍。
      结果显示,只有十三楼是完全吻合的。
      也就是刘川峰是在去年十二月二十号下午六点在十三楼,也就是王志军的家里被人谋杀的,而根据当时的监控录像显示,王志军是在家的。
      这一次我看他还怎么解释,这么多证据摆在面前,他就是长了一百张嘴估计都说不清了吧!
      等我抱着最后一个假人下到楼下的时候,一眼看到老鬼身前整齐的摆了一排假人,那场面还颇有些壮烈呢。
      “我们走,回去看看王志军还有什么可说的。”
      他这次还能狡辩,老子信了你的邪!
      脚一抬,就准备回去提审王志军,判爷的电话却打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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