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晶晶读着这字里行间洋溢着质朴的少年情怀的信,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夏平阳,他一直都是个与众不同的男孩儿,他耿直善良,热心向上,他的一生,都在为别人着想。
因为心里承载的太多了,他才会时常忽视身边人的感受。
林晶晶泪流满面,多年以后,她曾因为他的善良和质朴投入他的怀抱,也因为他对她的忽视和冷淡与他无端争吵,与他各奔东西……
县歌咏比赛的头一天,林晶晶在母亲的带领下进了城。九十年代,这个小城与记忆中的没有两样,没有什么工厂,也没有高楼大厦,寥寥无几的楼房区,最高的也只有六层。
商店都在中央街附近,前后不到五百米,几个参差不齐的室内商店和室外农贸市场,吸引着附近乡下一年也难得进两回的城乡亲父老。
为了省钱,方静美在距离中央街远一些的辅街找了个小旅店,与女儿两个住下来,这里的宿费是每天五元钱,包早餐。
早上,方静美督促女儿吃得饱饱的,这样,中午她们就可以晚两个小时一些吃饭,和晚饭合并到一起吃。
晚饭时方静美步行去农贸市场花五毛钱买两个茶叶蛋,再花一元五角买一碗豆腐脑,回来后让女儿就着从家里带来的馒头和咸菜吃。等看着女儿吃饱之后,她再把女儿剩下的一股脑儿打扫了。
林晶晶吃了半个馒头,一个茶叶蛋,两口豆腐脑,就说吃饱了,将剩下的饭推给母亲。
“你再吃点儿!真的不吃了?不吃要是晚上饿了可没有吃的了。”母亲又催促她再三,直到确认她真的吃饱了,才把饭碗拿过去,兀自吃起来。
“其实,我都不怎么饿呢。”母亲边吃边嘀咕。
看着母亲大口大口地嚼着馒头,林晶晶的心狠狠地揪着。
她的母亲一直就是这样,所有吃的喝的穿的用的都是先给她,她嘴上说不饿,不喜欢,不稀罕,那都是因为她不舍得在她自己身上花钱。
嫁给林柏松之后更是这样,她把钱都用在丈夫和女儿身上,自己却舍不得吃舍不得用。每次都是林柏松让干事去给她买了衣服,她怕不穿了可惜,不得已才穿在身上。
“晶晶,你怎么哭了?”母亲盯着林晶晶的眼睛着急地问,“你是不是没吃饱?想吃什么妈给你去买。还是看好什么东西想要了?你说妈给你看看去。”
“是、是刚才眼睛进沙子了。”林晶晶乘机抹掉眼睛上的泪水,又揉揉眼睛,“现在没事儿了。”
傍晚,林晶晶说要出去走走,方静美叮嘱她不要走太远,别走丢了。林晶晶说没事的,她就在附近转转买点儿文具。
在旅店前台,她用公用电话拨通了夏平阳家里的号码。
一个女人的声音传来:“你好,找哪位?”
“阿姨,我找夏平阳。”林晶晶猜测对方应该是夏平阳的妈妈。
“夏平阳去打球了,大概六点半钟能回来。你是哪位?是他的同学吗?你叫什么名字?”
林晶晶知道夏平阳的家教很严格,夏妈妈的问题多也在情理之中。但她不想跟她多罗嗦,就说一句:“阿姨,那我以后再给他打电话吧。”便挂断了。
夏平阳不在家,林晶晶多少有些失望,但她并没打算就此放弃。
她知道,那时候的男孩子都愿意打球,放了学之后也常都约到学校操场上去玩。
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林晶晶向县一中走去。
县一中距离她的住处只有十五分钟左右的路程,她快点儿走,十分钟也能到。
县一中,也是林晶晶后来读中学的地方,那里曾洒下她多少欢笑、多少汗水。
一中学校的大门永远是敞开的,那时候还不流行所谓的封闭式教学,只要是休息时间,谁都可以进校园里遛弯儿、打球。
进了大门,绕过一座四层教学楼,前面就是学校的操场。那里有几个木质篮球架子。
一群身穿运动衣的男孩子正在篮球场上追逐,在他们中,林晶晶第一眼就捕捉到了夏平阳。他时而奔跑,时而跳跃,时而稳健,时而爆发。
夕阳下,他像一匹健硕的骏马,永远朝气蓬勃不知疲倦。
林晶晶看得痴迷。
一个篮球向她飞过来,她伸出手去,却因为个子太小,被篮球从头顶上飞跃过去。
篮球撞到她身后的教学楼上,又弹回来,滚落在她的脚下。
“喂,帮忙捡一下球!”一个大个子男孩儿朝她挥手。
“赵强你可真懒,让个小孩儿帮忙捡球!”夏平阳一边嘟囔,一边从他身后跑出来。
夏平阳大步跑到正拾起篮球的林晶晶前,看到林晶晶,夏平阳吃惊得长大了嘴巴:“是你?”
“喂,夏平阳你磨蹭什么呢,快把球扔回来,天都快黑了!”球场上的人等的不耐烦。
夏平阳从林晶晶手里接过球,一
10母女进城[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