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最近个把月汤仁迷上了翡翠楼新来的姑娘,胭脂。
据说这姑娘不但模样生得俊俏,歌声更如天籁之音,清灵动人,刚来到翡翠楼,就独占鳌头,成为了最红的姑娘。
但凡是个男子,都会被她迷得神魂颠倒,为她挥金如土。
而且胭脂极会吊人胃口,言语间与你打情骂俏,却身体上却从不过分与人亲密。
她是清倌,可以陪吃、陪喝、陪听曲,亦可陪吟诗,陪作对,陪抚琴,但都只是叫你看着吃不着。
作为只有更败家,没有最败家的汤仁,自然被她迷得团团转。
汤仁为了胭脂,下了重金,在翡翠楼内包下了一个寝苑,连宿了近一个月,只为能近水楼台先得月。
任凭汤家老夫人左请右叫的也不肯回家。
男人便是如此,得不到的,便成了心头好。
今日一早,汤老夫人又派管家汤忠去翡翠楼寻汤仁回家,谁知汤忠到了汤仁包下的红花苑,便发现汤仁被人所杀,一刀毙命,直入心脏。
身体都凉透了。
吓得汤忠连滚带爬,忙去县衙找汤成,哪知汤成此时已在谢冰的家中。
得知了汤仁的死讯,汤成也顾不得昨日的自缢案,欲言又止的看了看谢冰,微微一叹,便神情悲痛的向翡翠楼赶去。
见汤成离去,谢冰也没有起身,而有有条不紊的将牛肉与包子全部送进肚子,才满足了舒了口气。
她起了身,拍了拍肚子,收拾好验尸工用,也准备去翡翠楼去看看情况。
这套验尸用的解剖刀、镊子等工具,还是汤成寻的巧匠,花的银子,按她的设计图,找人订制的。<
第十二章 清倌胭脂[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