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觅夏爱怜得摸了摸儿子的小脑袋,仔细地打量着他的小脸蛋。
眉毛淡淡地已经初具剑眉雏形,鼻梁高耸,像那个男人,嘴巴看不太出来。
但是眼睛是和自己一样的杏眼,滴溜溜地转动着,可爱到犯规,直教人想把他抱在怀里蹂躏一番。
林觅夏确实这么做了,她轻轻地在宝宝脸上亲了好多下,亲的宝宝委屈地直撇嘴。
逗得林觅夏哈哈直笑,她把宝宝竖起趴在自己的肩膀上。
一边轻轻地拍奶嗝,一边轻声哼唱着摇篮曲。
“以后你小名就叫团团吧,请多多指教哦。”林觅夏将熟睡的宝宝放到床上,盖好被子。
孩子的小名她可以取,但是大名她还是想让孩子爸爸亲自取。
林觅夏走出屋子,观察着这个家。
从大门进来是一个院子,院子中间有一口井,大门正对着是堂屋,堂屋左右各有一间卧室,林觅夏住在左边的卧室。
院子右边有两间屋子,一间厨房,一间杂物间。
院子左边是厕所和一间简陋的浴室。说是浴室,其实就是一间小屋子放了个浴桶。
这房子是青砖建成的,花了沈霄两年的工资,在一排排土房子中显得格外气派。
只是原主太懒了,房子几个月不打扫,脏衣服堆在床尾,客厅的地上满是瓜子壳。
厨房就更不用说了,灶台上满是油污,案板上还放着一半已经焉了的白菜。
对林觅夏这种有轻微洁癖的人来说,
第11章 小名叫团团[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