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对,一个a,这个a,他偷了很多东西,但是这些东西都不是出乎他的本意的,他可能是为了让自己生命能够延续下去,他是一个可怜的人,他为了生活去抢劫,他因为忍无可忍杀了一个人,他杀了这个人的时候,那是处于一种冲动的状态,那个人十恶不赦,跟好人两个字风马牛不相及。
这个b没有犯法,一点儿犯法的事情都没有做过,但是这个人不好好谈恋爱,他喜欢出轨,他喜欢找第三者,他甚至根本瞧不起女性,他有严重的歧视女性的行为,他甚至还喜欢破坏别人的家庭,他这个人,可以说是一丁点儿的道德感都没有,甚至是在人道主义边缘疯狂的试探,就差不当人当禽兽了。
你觉得,这两个人究竟谁更可恶一点?”
我完全没有意料到丽萨会反问自己这样的一个问题,我微微一愣,然后:“我……”
“这是一个很难以回答的问题对吧?因为这种事情实际上不能用是非二字简单的来概括,来衡量,因为这里面的a和b,两个人很明显全都是有过错的。
咱们先不论他们的动机,单纯这个角度上来考虑。
有的思维冷静严肃的人,应该会觉得这不管第二个人究竟做了什么恶心人的事情,但是这个人的本质上面根本就没有违反法律,但是第一个人则是迫于生计,无奈,违反了法律,所以必须要给这个人应有的惩罚,因为天下想要太平,那就要维持这个法律。
有的感性的人,则是觉得第一个人,也就是a,尽管他犯法了,但是他犯得法是不得不犯,这个b则是十恶不赦的大坏蛋。”
我冷静的听着丽萨的话,不时自己在脑海之中记下一些什么东西。
突然,我开口问道:“丽萨,你更偏向于这个冷静的人,还是感性的人呢?”
她看着我的时候,自己的脸蛋儿上面带着一丝丝红晕,她喝多了,但是并不会醉,这样的女人应该都已经锻炼过,所以究竟单纯会让她们的不快乐不开心更加的放大,却并不能解决他们心中的烦恼,这对他们来说,实在是太残忍了。
“我实际上个人不歧视这两者之中的任何一个方向,当然也不会赞成这两者之中的任意其一,因为从这个客观的角度来说,不管是这冷静的人,还是那感性的人,他们的出发点都是对的,他们的观点都有一个道理。
那么这件事情就会引发一场社会舆论,有些人觉得这a虽然是犯了法,但是因为动机可能带有一些可怜的因素所在,所以我们可以酌情减刑,甚至如果这个a在认错的时候非常诚挚恳切,那么这个a就更会引发人的同情,反观b,他虽然是没有犯法,但是这个人的可恨程度可以直接让社会舆论将他在社交之中‘杀死,判了死刑。”
当这网络之中出现了第三个人,第三个人将b杀死,那么社交舆论会发生什么呢?
人们会觉得这个人活该,这个人该死,因为这个b没有犯法,所以这些网民不能对b进行一些肉体的伤害或者是身体上面的法律审判,不能通过法律制裁的人,那么固然就会从社会舆论反向入手。
有些人犯了法,被判处脑死亡。
有些人没有犯法,被判处社会性死亡
第119章 道德法律[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