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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4章 幼稚又执着,却让人心软得一塌糊涂[1/2页]

重生后我成了权臣的掌中娇 风吹小白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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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宝衣沉默。
      婚前不碰,还能用礼法当挡箭牌。
      但是连新婚之后都不肯碰,这里面显然很有问题。
      “我不管金敏是为了什么而娶我,但我既然嫁过去,那就是他们家的新妇。”南宝珠眉眼坚定,“他们最好没有对不住我的地方,否则……家族也好,生意也罢,别怪我翻脸不认人!”
      南宝衣仔细询问才知道,原来金夫人为了表达对南宝珠的喜爱和信任,在他们新婚第二天,特意将金府的生意账册送给小堂姐看。
      所以小堂姐对金家的生意账目,其实是很了解的。
      南宝衣不禁哂笑。
      估计金夫人万万没想到,娇憨蠢笨的小堂姐,会对数字和账本有着天然的敏感,称之为一目十行见之不忘也不为过。
      姐妹俩说了很久的话,直到侍女来请她们回松鹤院。
      经过假山时,斜上方传来琅琅读书声。
      穿劲装的少年,捧着书坐在石头上,正一行行仔细诵读。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许是注意到不对劲儿,读书的少年抬起眉眼,朝花径望来。
      映入眼帘的少女,肤白胜雪,穿正红牡丹襦裙,俏生生站在阳光下,眉眼娇憨如初,却梳着精致的妇人发髻。
      虽然好看,但那发髻也太碍眼。
      宁晚舟握着书卷的手悄然收紧。
      眸色沉黑而狠戾,他像个小混混般冷嘲热讽:“哟,这是三日回门呢?也就嫁了个土财主,瞧你整得跟衣锦还乡似的。”
      土财主……
      南宝衣咬唇憋笑。
      小公爷的怨气还真大,连南越国首富都被他称作土财主了!
      “是啊,回门瞧瞧。”南宝珠脆声,“你倒是读上书了,你认得全书上的字儿吗?可莫要读错音,平白惹人笑话!”
      宁晚舟心里那个气。
      眼见南宝珠继续往前走,他高声:“喂!”
      “干嘛?”
      少女回眸,发间珍珠步摇轻曳,是极美的样子。
      如今已是六月中旬,蚊虫渐渐多了起来。
      南宝珠脖颈间有被蚊虫叮咬过后的红痕,阳光下十分醒目。
      宁晚舟注意到红痕,脸色渐渐发黑。
      半晌,他为了维护自己的体面,咬牙道:“我如今已经不喜欢你了,你别总端着高高在上的架子!我也不是没有姑娘喜欢的,我昨夜吻了她,我还打算七夕时带她去观凤台,为她放湖灯。”
      观凤台临着观凤湖,每到七夕时节,会有无数年轻男女结伴同往,花重金买下一盏盏写满对方名字的莲花灯放进湖里。
      哪个姑娘的名字最多,就是当年七夕最有排面的姑娘,地位和花朝节时选出来的“百花神”一样,也能载入地方史册,成为美谈。
      面对宁晚舟的挑衅,南宝珠:“哦。”
      宁晚舟:“……”
      “哦”是什么意思?
      他看着南宝珠继续往前走,忍不住喊她:“南宝珠,金敏会为你放湖灯吗?七夕那晚,你敢不敢去观凤台,敢不敢让金敏与我比个高下?”
      南宝珠转身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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