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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我可以[1/2页]

玫瑰法则 霏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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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女士情绪稳定,表现自然。
      “我说赵军在外头养了个外室,十来年了,但人病了,还不是得我来伺候?我心里不舒服,对赵军有怨气,我就抱怨,自己嫁给赵军时,赵军一穷二白,我和他白手起家,他倒好了,有钱就找了外室。所幸年轻的时候因为超生,赵军去结扎了,虽然会乱来,倒没有私生子女的烦恼,这倒是些许安慰。”
      这番证词,确实是她和亲朋好友吐槽过的。
      庭上这般作证,不仅诠释了急速火化丈夫的果决,还告诉众人——赵军结扎过,根本不可能有孩子,自己又何至于去咨询私生女的财产继承,或者为了规避其继承,而与箫让串通。
      一番证词,让本案的动机变得不合理。
      旁听席的饶女士大吼:“你撒谎!老赵还有生育能力!我们俩有女儿!你胡说!你污蔑老赵!我的孩子是老赵的!”
      审判长敲响法槌:“庭警,把她带出去!”
      饶女士被请出法庭。
      程儒言看向审判席:“审判长,我方没有问题了。”
      审判长看向检方席:“公诉人,是否还有问题要询问证人?”
      公诉人拉了拉话筒:“证人,你跟金诚律所员工的对话中,全程有没有提过‘继承和‘火化两个字?这边必须提醒你,在刑事案件中作伪证,将面临刑事处罚,最高七年有期徒刑。”
      程儒言看向林女士。
      林女士淡淡笑了下:“没有。”
      公诉人:“证人吕秋莲,于12月9日晚上,在你家中听到你与朋友通电话,你明确告知朋友,当天火化赵军,是朋友当律师的儿子指导,而你的朋友里,有儿子当律师的,只有本案的被告。而12月4日下午三点在医院与你见过面的金诚律所员工,就是本案被告的助理!”
      吕秋莲就是赵家的保姆。
      林女士:“我没有说过这些话,我不知道吕秋莲为什么要杜撰这些话。12月9日晚上,我根本不在家中,更不在客厅,你们可以查我家中和大门的监控。”
      公诉人看向合议庭:“审判长,检方申请调查证人家中监控。”
      程儒言:“反对!审判长,林女士是本案的证人,不是本案的被告人,她没有义务公开家中监控!也没有责任提供不在场证明!”
      法官:“反对有效,驳回检方的申请。”
      公诉人看着林女士,跟助手小声交代着什么。
      法官宣布合议庭休庭,下午再审。
      程儒言和萧让等人在法院附近餐厅用午餐。
      程儒言说:“林女士大概率和朋友说过那些话,否则保姆也不会听到。若要说杜撰,不大可能杜撰出跟事实一模一样的事情。”
      萧让知道他要说什么,淡淡说道:“宁稚不能出庭作证。”
      “这不是我们愿不愿意的事情,检方一提出申请,合议庭同意,宁稚作为公民,就必须上庭作证。”
      “不能让她出庭作证。”
      “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
      宁稚和林女士说过什么,箫让清楚,所以才不能让她上庭。
      让她说真话,还不如不出庭作证。
      让她有选择地说,她又该吐了。
      且她一旦出庭,检方一定会攻击她,她一个忍不住,和盘托出,更麻烦。
      而程儒言想的是——宁稚上庭作证,与赵太太证词一致,加固赵太太证词的可信度,不是坏事。
      他还想劝萧让,萧让已是抬了抬手:“这件事不必再说。如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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