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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没有缘由,就是喜欢[1/2页]

当男友拥有不死之身 辛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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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善看着顾嘉映决绝离开的背影,内心的委屈化作泪珠一颗一颗往下掉,所有的委屈和不甘在今天尽数爆发。
      今天是她生日,她推掉所有好友的邀请,拒绝了生日party,约了他吃饭,本想今天和他表露心迹,将暗藏心里十年的爱慕之意出说来。
      这些年,她暗恋着他,一个人忍受内心的兵荒马乱,她不想再偷偷地喜欢他了,她要说出来,可结果一通信息他就不管不顾地抛下她。
      她一路跟着他来到欢喜,看到的却是他和鹿见柠相互依偎,巧笑嫣然的场景,心碎了一地,眼泪也不争气地滑落。
      她心里似有千万只蚂蚁啃噬,感觉自己心痛的快要窒息了,情绪就像即将喷薄而出的火山,完全不受控制。
      她愤然下车冲到两人面前,抬手一巴掌打在鹿见柠脸颊,鹿见柠脸颊霎时烧灼般的疼痛,五个手指印清晰可见。
      她错愕地看向一脸怒意的周善,“周善,你干什么?!”
      顾嘉映也刚从周善方才的举动缓过神来,就在周善欲要扬下第二个巴掌时,他握住她的手。
      “小善,你干什么?!”
      说完一把甩开她的手,周善一个踉跄差点跌倒。
      看着周善趔趄的模样,他心生愧疚,方才怒火袭来,没掌握好力度。本想扶她,伸出的手又默默收回。
      周善看向二人,顾嘉映体贴地查看鹿见柠的脸,轻声询问着痛不痛,那眼里的,手上的疼惜之意溢出来,她看着甚是刺眼,血红的眸子里满是恨意和怒气。
      愤懑的眸光在二人脸上流转,“我恨你,我恨你们!”
      周善歇斯底里地大吼一声后径自跑开,加快油门消失在他们眼前。
      清醒过来的鹿见柠看着疾驰而去的车尾,看到对面饭店的广告上写着,9月21日,今天是是周善的生日。
      聪明如她猜测到了某种可能性,她挣脱开顾嘉映的怀抱,看着渐渐消失的车尾,“今天是她生日,你快去追,别出什么事了。”
      看着她肿胀的脸颊,“我先送你去医院。”
      鹿见柠催促,“我怕小善出事,你快去啊。”
      顾嘉映看出她的决心,转身正要走,忽而一记狠重的拳头打在他的脸上,他失重倒在地上,嘴角溢出鲜血,抬头看向怒气冲冲的季云禾。
      季云禾欲上前再打一拳,被鹿见柠及时拉住。
      “别冲动!”
      此时的季云禾,眸色通红,周身怒意显露无遗。他就知道今晚会发生些什么,周善约了顾嘉映吃饭,他是知道的,所以一直等在门外,原本只想默默看着她完成心愿,未曾想她跟着顾嘉映跑了出来,一路超速,不知道闯了多少个红灯。
      从高中时期他就知道,顾嘉映喜欢的是见柠,周善的喜欢不过是一场注定无疾而终的单恋,可他没想到顾嘉映会在今天这样的日子里伤害她!
      今天是她的生日,她未曾感觉到幸福和快乐,得到的却是满满的伤害和绝望。
      “顾嘉映,从此以后,请你离小善远远的!”
      鹿见柠也被季云禾的怒气吓到了,从小到大,这是他第一次看见他发这么大火,
      他真的是爱惨了周善啊,隐忍了这么多年,今天终于爆发了。
      良久,顾嘉映从地上爬起,擦拭嘴角的鲜血,指向周善离开的方向。
      “小善朝那个方向去了,你确定不去追吗?”
      季云禾完全被顾嘉映气昏了头脑,这会反应过来,给了他一记眼神后,一路加快油门去追去。
      ……
      半个小时后,季云禾开车在富春路找到周善的身影。
      她低垂着头,像个毫无灵魂的布娃娃走在人行道上,好像车水马龙,人群的嘈杂声都与她无关。虽然刚才干脆利落地转身离开,可如今想起,毕竟是藏在心底十年的情感,突然间画上了句号,一下子让她无所适从。
      她越想越心塞,越回忆越觉得心痛难挨,跌跌撞撞走在路上,不时碰撞到个别没素质的路人,惹来一阵咒骂。季云禾开车尾随其后,看着周善悲痛的模样,他心如刀绞。
      在此之前,他都找疯了,她经常去的地方也都去了,都未曾见到她的身影。他知道今天是她生日,早早地便给她发了信息,却没有如往常一般得到回应,误打误撞转错了弯进到这里,才看见她在这里。
      目睹方才那一幕,其实最开始他是庆幸而欣喜的,顾嘉映拒绝了她,那就意味着他可以义无反顾地追求她了。可如今看着她心痛得难以自拔的模样,更多的是心疼。
      这个他一直捧在手心喜欢的女孩,被她喜欢了十年,暗恋了十年的人拒绝了啊。
      她和鹿见柠、周善三人从小一起长大,她们什么性子他再了解不过。周善虽然有点小脾气,个性轴,可心性善良,认准的事和人就会一脑门子扎进去,不撞南墙不回头。
      因为今天是自己生日,才鼓足了勇气想要表露心迹吧。
      没曾想,结局并不如人意。
      她的伤心,他最能感同身受,所以抛开一切来寻她,不过是想做她的树洞,和她说说话,听听她的声音。
      开着车缓行着,就这么一直跟着,跟着,走到中央公园的时候,她终于累了,找了个长椅坐下,脱下十厘米高跟鞋,垂眼瞥向脚后跟位置,那里已经被磨得血肉模糊,鞋子后跟处也被血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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