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衙外,聚集了许多吃瓜群众。
百姓不嫌事大,有热闹看就行。
离婚这种官司一般在乡里由乡老解决就行了。
问题在于李悦的姐姐和丈夫不属于一个乡。
两边的乡老都倾向于自家的人,怎么也不肯松口。
事情的发展是这样的:李悦的三姐在上次因为金宽的事被赶了回去,在张旭的运作下熊县令把李悦的大哥李志又被放了出来。
李家与金家也因为这事闹的十分的不愉快,李悦的三姐也就再没回去过。
过了一段时间,李悦的三姐李菲自己怀孕了。
这事被金家知道了,金家知道后厚着脸皮的把李菲请了回去。金家也愿意把这件事过去了。
李李母的想法金家不计较了(毕竟金宽自己跑出去李志也有点原因)也该让孩子回去过安生日子。
怎料刚搬过去一段时间,孩子没了。
金家本来就是为了孩子去的,现在孩子没了,金家自然没有好脸色,说话越说越难听,甚至发展到说肚子里的孩子不是金家的种,所以老天爷才会收回去。
这越骂越凶,越骂越凶李菲的丈夫开始夜不归宿,在外面厮混。
直到有一天金旺明目张胆的带了个女子回家。
那女子是金旺父母从其他地方买了的,一直养在外面。
有人会问哪来的钱,卖了几亩地买的。
李菲心里防线彻底崩塌了,当晚连夜回了家。
李家在当地也是大姓,李父得知了这件事咽不下这口气,纠结了族中之人前去金家闹腾。
金家也不是吃素的,幸亏是县里的衙役赶到才阻止了这场械斗。
这日子以后铁定是过不下去了。
就这么由县衙出面,两乡的乡老与金家、李家协商。
和离就和离呗,李家硬说李菲肚子里的孩子不是李家的,是外面的野种才会流掉。
李家这边就不乐意了,自家清白的大姑娘可不能这么认人糟蹋名声。
正常的和离下金家不仅要把李菲的陪嫁全部还回来,还要倒贴给李菲一笔不小的数目。
金家哪还有钱,就连买的那个女人都是李菲家婆婆把她陪嫁的金银首饰,房屋地契偷偷拿出去卖的,为啥不卖自家的呢?李菲婆婆看来媳妇的东西就是自己家的,没必要分那么清楚。
于是就这样双方僵持不下来,两边的乡老为此差点互掐起来。
官司也就打到了县衙,县衙外聚集的不仅有吃瓜群众,金李两家也来了许多族人。
滴答,滴答,外面又滴答着细雨。
和离官司本就不体面,金旺与李菲静跪在衙门口,听候着陈江的判决。
陈江作为新任县令,这件事情的始末他还是了解一二的。
奈何金家一口咬定李菲肚中的孩子不是金旺的。
这事儿又没证据说明,陈江也颇头疼。
小吏从后堂步入前堂,在陈江耳旁私语了几句。
陈江惊堂木一响,全场肃静了下来。
开始宣布判决:“大河乡金氏夫妇……一别两宽,各生安好。”
随着判决的下达,金氏这边全员脸绿的不行。
大抵判决是这样的:金旺在没有经过李菲的同意,在李菲流产之后私自带其她女人回家,没有尽到丈夫的职责,同意了李菲的和离请求,金家不仅要返还李菲所带二十亩地以及中间被婆家变卖的金银首饰外,还要赔偿李菲八十两作为补偿。
金家这边表示不服,当堂质问陈江:“县令大人不公,那贱妇所怀的分明是外面野男人的野种,并不是我金家的。
“你可有证据证明那不是金家的种?”陈江问。
“那县令大人有证据证明那是金家的种?”金家族老反问。
“那好,我现在问想说的是,当初是不是你们请人上门说和把李家娘子请
第46章无耻[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