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熙和我说,按照c大的规定,大二结束之后,他们应该去各大企业做实习生了。虽然有点早,但也是为了尽快适应社会。他没有去音乐学院做教师,而是选择了去一家私企,做起了公关部的工作。
洛河似乎是下定决心要离开穆泠泠了,每天都把自己的事安排地很满,偶尔也会和几个女孩子一起出去。
我说他花花公子,他嘿嘿笑了笑,也不反驳什么。
其实有一次,我在学校门口碰到过那个金发女孩,那时,她正一边嚼着泡泡糖,一边看手机上的信息。
我不知那个时候脑子抽了什么风,就这么走上去跟她搭话了。
我和她说:“小姐,需要买车吗?”
“买什么车?”
“卡车.......”
有很多备胎的那种。
至于路之瑶......她本来是一个饮食规律生活作息规律的考证狂人,现在三天两头就往外面跑,常常很晚才回来。听她说,是去参加吉他社的活动了。
看来她这棵万年不开花的老铁树,终于是有了开花的征兆。
虽然羽丘很少能出现在我的生活中,但我觉得比起从前的生活,这样的日子要舒坦多了。
起码还有值得牵挂的人.......
我看着放在桌子上的一副新耳机,放空式地回想着。
按照日程表,今天张槐序会从北京回杭州来,我得去车站接他。
临近出门的时候,羽丘忽然打电话给我:
“小鸽子,今天出来不,我请客。”
“你咋啦。”
“你个小没良心的,明天我生日你都给忘了?”
“哦......暑假过糊涂了,差点忘记了。”
张槐序这么一个老成的人,其实也只比羽丘大一个月罢了。
我本身对数字便不太敏感,不是把生日记错了,就是想不起来了。这次好不容易将张槐序的生日记下了,但分隔两地,我又不敢冒昧地打电话给他,也只能等着今天他回来,对他说一句迟到的“生日快乐。”
“对啊。那就今天晚上九点,金富豪大酒店,不见不散哦。”
“可今晚张槐序要回来哎。明天不行吗?”
“明天.....明天我没空.......”
“那好吧。”
我挂断了电话,又发短信给张槐序跟他说抱歉,如果他晚上有空的话,也一起来富豪酒店给羽丘过生日。
他说,好。
距离她说的时间还有三个小时,应该来得及去市区买礼物。
说实在的,我不太会挑礼物,只能一边看一边回想,他们所提到过的喜好。
礼品店的一角,摆着一排辉柏嘉的彩铅笔,五彩缤纷的,甚是好看。
高中的时候羽丘对我说,她想踏入中国美术界最高学府的大门,毕业后去巴黎租一套房子,在塞纳河畔写写生,去卢浮宫瞻仰瞻仰前人的巨作。
“我是要成为漫画家的女人!”她经常学路飞在学校的天台上这样喊。
不知道她年少的梦想,现在还作数吗?
虽然这套画笔价值不菲,我最终还是把它买下来了,还去音像店里买了周杰伦的专辑,《跨时代》。
回程的路上,我迫不及待地想看到羽丘从我手里接过礼物时惊讶的表情。
“小鸽子,你说你是不是学习学傻了都死脑筋了,我喜欢的是jay,不是jj,虽然jj也不错........记住了不。”
我俩刚认识的那几年,她总会这样无奈地指指我的脑袋。
其实刚开始的时候,我没有特别喜欢周杰伦,只是她说着说着,我听着听着,也就喜欢上了。但一个人的时候,我还是更喜欢听理查德克莱德曼的纯音乐。
自从我上一次送她生日礼物还是两年前的事儿,而且,我还记错了时间。
或者我要不要提前去酒店蹲着等她,给她一个惊喜?
就在我自以为是地想入非非的时候,一个身影吸引了我的注意。
一个极美,又极眼熟的女人的背影。纯白的紧身小礼服就着黑色的长丝袜,穿细长的高跟鞋,一头柔软的褐色卷发松松地齐至腰间,清丽而魅惑。
“真漂亮啊,你们现在的小姑娘都这么会打扮的吗?”司机冲我说道。
“师傅,就在这里下车吧。”
“你确定吗?这里离富豪酒店还很远呐。”
“嗯。”
我匆匆付了钱,顾不上跟司机唠嗑两句便去追那个女人了。
总有些事情要发生的预感。
她一闪身,走进小巷的一家酒吧,我也跟着她进去。
第七十四章 逆鳞[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