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便是一个秋,风起潇潇,落叶纷飞。
旱了那么多天的利州城总算是接连下了几天暴雨,一驱之前的炎热黏腻的感觉。
秋天是个好季节,出个门被风一吹格外凉爽。
锦绣最近迷上了话本子,上辈子和这辈子加起来也没看过话本子,如今一看竟是入迷了,她不喜欢看爱情故事,志异精怪什么的最符合她的口味,整天找这一类话本子看,今天已经看完了第十九本。
“杏花,杏花!”锦绣嚷嚷着。
“小姐小姐,怎么了怎么了?”杏花提着裙子便跑了进来,听锦绣叫的这么急,还以为锦绣出什么事了。
“备好马车,我要出府。”
“出府?小姐要去哪里?”杏花好奇。
“白马书阁!”
杏花视线落向已经一旁桌子上的话本子,惊奇的说道:“小姐,你借得这么多书都看完了啊?”
“是的,因为实在是太精彩了!”锦绣感叹,她都要成为这作者的狂热粉丝了。
“那行,我这就去唤刘叔。”
出了叶府,直奔白马书阁,白马书阁后面就是白马书院,此时此刻求学的学子们还在书院上课,白马书阁除了守阁人竟是一个人也没有,她将那些书还给守阁人,问道:“还有没有这一类的书?”
守阁人是个老头,他诧异的看了眼锦绣,朝书阁另一个方向指了指:“那里许多这样的书,不过都落灰了。”
“很少人看吗?”
“倒也不是,有许多学子也是特别喜欢看这类书的,只是你手上的十几本已经够他们看一年了。”
“谢谢。”
“我家公子也喜欢这类书。”老头说道。
“你家公子?”锦绣疑惑的看他。
“人称智公子。”
锦绣恍然,她都差点忘了,这白马书院就是周垣他家开的啊。
从铺满了灰的角落里挑拣了几本志异,与那守阁老头说了声,便要离开这里,还未出门,只听天空轰隆一声巨响,竟是瞬间就下起暴雨来了。
“老天要小姐你在这书阁多待一会儿。”老头呵呵笑道。
“我的丫鬟就在那一边的马车里等着我,待会她会来接我的。”
锦绣站在书阁外安静的等着杏花和刘叔驾车来接,哪成想,这雨越下越大,人根本出去不得。
“秋雨绵绵,这一下不知多久会停哩。”老头望着外面的大雨说道。
就在这时,暴风雨中,急匆匆走来一个身影,打着一把天青色油纸伞,一人一伞在狂风暴雨中显的格外的脆弱。
“这个时候还有人来借书?”老头疑道。
说话间,那人影走的近了,好不容易走到这可以避雨的地方,他才缓慢停了下来,收伞,抬头。
这是锦绣今生第一次正式面对东日升。
他一身红衣,已然被雨打湿了一半,黑发也已散落有一半贴在鬓角,虽然是泠泠秋雨,可他瞳仁依旧如火焰一般在燃烧。
恰巧这时雨停了,一束阳光穿透乌云落了下来。
老头奇道:“这暴雨来的快去的也快,真是奇了。”
锦绣下了台阶,一言不发的从东日升身旁走过,即将与东日升擦肩而过的时候,东日升忽然拦住她。
“我与姑娘似乎,似曾相识?”
锦绣一僵,说道:“不曾。”
东日升看着锦绣离去的身影,只觉刚才的举动实在是不像他自己。
摇摇头,压住心内的悸动进了白马书阁。
夜。
“公子。”刘志从袖间掏出一卷资料,“没想到这谢渲表面满口仁义,实则竟是连畜生都不如!”
东日升仔细看了那卷资料后,长叹一声:“高门大户,看似外面光鲜,其实内里见不得人的东西多了去了。”
刘志凝神,慎重的说道:“昨日,公子秘密前往利州一事,已被宏王知晓,公子,这谢渲的夫人是宏王的女儿,宏王不会眼睁睁看着女儿陪着谢渲殉葬。”
东日升点了点头,经过漫长的深思后,他道:“你以为宏王是个怎样的人?”
刘志一愣,下意识道:“高傲。”
东日升微微一笑:“没错,宏王高傲,究其原因便是如今的圣上是他一母同胞的兄弟,圣上又向来待他不薄,他也自视甚高,所以你觉得这样的人会如何看待我?”
刘志摇头。
“他会觉得我不过是个跳梁小丑,他根本不会将这件事放在心上,因为他认为仅凭我这么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人是没有办法扳倒谢渲的,便是有人跟他说了这件事,他也不过左耳朵进右耳朵出,都懒的费神。”东日升悠悠然的说道。
刘志恍然大悟,道:“那就是说,我们还有时间?”
东日升摇头:“不,我们要加快速度,虽然宏王不会将这件事放在心上,但他知道了这个事情,就等于他的喉中卡了一根不痛不痒的刺,若我久留利州不回,他迟早是会拔掉这根刺的,宏王一旦插手,不仅会打草惊蛇,想要再办此案就难上加难了。”
烛火幽幽,东日升的双眼似乎也燃烧着两团火焰,片刻间摇摇头。
“我与那谢渲也算相处了一段时间,此人虽然与我言笑晏晏,却从不亲近,若不是那日赵桦筝神色不对,让我有所察觉,我怕是连手上的资料都弄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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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我曾见过你[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