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庭广众之下,被人发现了,自己就不要见人了。
“表现的怎么样?”莫愁学坏了。
“滚!”程莎莎怒气冲冲的。
莫愁嘴巴一瘪,又是装可怜,程莎莎对这一套没有免疫力。
“我告诉你再有下次的话,我就……”
“就怎样?”
“要你管!”
程莎莎觉得走近人群中应该是最好的解决方式,莫愁总不会流氓到各个地方吧。
仪式很快就结束了。
大家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没多久程莎莎的手机就要被打爆了。
是些老同学。
还有些是写作认识的一些朋友。
大家的第一句话都是一样的。
“老同学,我们好久不见了。”
或者是。“老朋友好久不见了……”
先客套一把,后面就好聊天了。
“有时间的话出来聚聚呀,带上你男朋友。”
这未免目的性太强了。
程莎莎有不傻当然可以猜出他们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很多自己都记不上叫什么人,一个个都玩言推脱了,最后干脆把手机关了。
可能今天的娱乐新闻在网上已经发出来了。
估计现在这些人都是想来套近乎走后门的。
她程莎莎最讨厌的就是这个,这群人还往枪口上撞。
老同学,老朋友的意义是互相利用吗?
穷在闹巷无人知,富在深山有远亲。
这句话用来形容现在的自己,绝对是切合的。
“你说我当年坚持写作,大家都是不看好的,现在我榜上你这个打款了,他们都开始阿谀奉承,借了您老人家的光了。”
莫愁算是给她长脸了。
可能她找到了莫愁这个男朋友是她一生最辉煌的时刻。
“当然了,我这么优秀大家都是看得到的。”
“你越来越不谦虚了。”
“没有,不是有人说过度的谦虚就是骄傲吗?”莫愁振振有词。
他们两根在一起各自的语言能力都增长了很多。
这是互相影响的力量。
在一起大家还能够进步。
好的情侣关系。
如果斗嘴的本事也算是一个优秀技能的话。
“算了吧!”会场最后没剩下几个人了。
洛月想走被君子白拦下了。
“一会儿我送你回去。”
“不用的,我自己回去就行,你还有事情就先忙吧。”洛月能接受君子白,那也只是尝试,她不希望在自己还没有火的情况之下被人看到和君子白一起,估计自己之后的日子不能够好过了。
“我马上就好了,你稍微等一下就行。”
君子白吩咐好下面的人收拾东西,并且定下了后面的计划,很快。
潘芝芝走得算是晚的。
她上前和程莎莎打招呼,目标还是在莫愁的身上。
自己做的好不如嫁得好。
他们做演员的,大红大紫之后谁不想找一个豪门,息影,做全职太太呢?
只是莫愁是没哟机会了。
认识一下也好呀。
程莎莎很愿意和她认识,因为看过不少她的作品,其实作家也是普通人,追剧,追星一类的事情都能做的出来。
“潘小姐,能给我签个名吗?”
潘芝芝的脸色有些变化,可能是没有想到程莎莎会有这样的要求。
马上又恢复如常,经常给人签名的,已经轻车熟路。“好。”
程莎莎准备了一个小本子,并且拿来了一支笔。
写完之后小心的收好,还连忙道谢。
喜欢的就是喜欢的丝毫不加掩饰。
她率性认真。
潘芝芝是艺人里面比较明事理的,能够一直红,不是没有原因的。
莫愁看都不多看她一眼。
有些伤感,表现的并不明显。
学会掩饰自己的真实情感是要成名的第一步。
搞清楚了这一点之后很多事情都简单了。
寒暄几句话,大多是程莎莎对于潘芝芝作品的见解。
程莎莎也不好意思提到自己的作品,毕竟不知道人家有没有了解过。
对方却出乎意料了。“程小姐,你的作品我都度过,我还在你的书友群里呢。不过你和我想象中的有些不一样,我以为你会是一个看起来很文艺的女孩子。”
不止一个人这样说过,那就真的试了。
程莎莎的一头红发太扎眼了,怎么看都不能够联想到一个安安静静的在窗边提笔创作的美女子。
她更容易让人联想到红玫瑰。
娇艳欲滴,充满危险的。
莫愁听到书友群,自己也在里面呢。
那些朋友们都不错,还帮着撮合他和程莎莎的。
“真的吗?”
“是呀,只是我不在里面说话的。”
她还知道程莎莎因为莫愁的追求困扰的时候,也知道程莎莎很多的事情。
“如果其他书友知道咱们的群里哟大明星一定会很开心的。”
“哈哈哈,大家应该为你的作品能够改变感到高兴吧。”
“都开心,你还帮我演女主了。”
了解作品才能够演的好,程莎莎对潘芝芝越发的有信心的。
第164章 富在深山有远亲[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