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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合伙生意[1/2页]

穿越:六零年代当奇葩 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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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我接受你们的资助,但是我也有要求。”
      良久之后,就在宋永修都要打哈欠准备睡觉的时候,李正谊突然出声,还帮他赶走了瞌睡虫。
      “行,你说。”宋永修又打了个哈欠,尽量支楞起来听李正谊说话。
      “我必须要写合约,你们以后就是我的股东。”李正谊可不困,还正相反,他正为自己想到的绝妙主意而亢奋不已,甚至一巴掌拍在了宋永修腿上。
      宋永修可被这一拍整精神了,他重复道:“合约?什么玩意儿?”
      怎么今天都要写合约,现在的老百姓就有这么强的合约精神吗,宋永修看不懂,但他大为震惊。
      或许是宋永修的表情太过震惊,加上李正谊已经想明白了,他的声音要轻松许多:“就是我和你以及和你女朋友的合约。”
      李正谊已经下定决心去港城,如果错过了这次机会,不仅会让宋永修对他失望,他自己都看不起自己,纠结到最后,还是决定闯一闯。
      至于宋永修这笔赞助金,他一定不能白拿,朋友愿意信任他是朋友大义,但李正谊做不到心安理得的拿着朋友的好意做极其冒险的事,这不是他的性格。
      思前想后,李正谊终于想到了一个办法,那就是让他们以投资的名义投入到这项前途未卜,但一旦成功将辉煌无比的事业。
      他计划和宋永修以及宋永修的女友三个人共同签订合约,他出力,宋永修和女友出钱,他们成为一个整体。
      “你放心,如果本金全赔了,我也一定会想办法把本金还给你们,绝不食言。”李正谊承诺道。
      宋永修想了想,这可能是李正谊的底线,如果不答应他的要求,可能李正谊绝不会收下钱。情理上他都是同意的,但唯一的问题是他觉得既然加入了这个“公司”成为股东,自然不能让李正谊出力之后还要承担所有风险。
      “既然我们是股东,就要一起面临成败,怎么能让你一个人面对,这个我不同意。”宋永修反对。
      李正谊好声好气的解释:“其实我觉得我不会赔钱,但凡事有个万一,你们帮我我很高兴,但我不可以把这个雷扫到你们。”
      两人到最后谁都没有说服彼此,但接受这笔钱做生意的共识却是达成了一致。
      讨论到最后,宋永修觉得他们俩都没法说服彼此,于是想到周凌:“这样吧,我们三个人中不还是有个合伙人吗,明天问问她的意思。
      李正谊恍然大悟,拍了一下脑门:”哎呀,对啊,我们两个可还没有经过我们‘金主的同意。”
      现在的金主从某种程度上讲还没有很大的歧义,但就字面意思来说周凌确实是他们俩的金主。
      最后两人决定明天分头行动,宋永修去找周凌,而李正谊去邀请姚承平做他们的证明人。
      第二天早上宋永修有课,早上起来跑步回来的李正谊也刚好回来,两人打了声招呼就各自去忙。
      宋永修是直到中午下课之后才有时间去找周凌,他在宿舍楼下等着周凌,等到周凌和室友们吃过饭结伴回来,他赶紧拉着周凌去档案室。
      周凌匆匆和室友们道了声再见,就跟着宋永修跑。
      “你,有什么急事吗?”周凌跟不上宋永修了,停下来喘着气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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