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连芳的提议,就是开发商的套路。
本来嘛,在征地、拆迁的谈判中,双方谈判破裂是常见的事,毕竟追求自身的利益最大化是人之常情,条件谈不拢很正常。
开发商遇到这种情况,如果不妥协,也不放弃,是可以诉诸法律解决的,只要按照终审判决执行,就可以最公平的确保双方的利益。
然而开发商却不是这么想的。
按照开发商的思路,开发商是这么想的:打官司要时间,执行也要时间,等终审判决下来并执行到位,会耽搁工期带来损失,不如违法偷拆,倒逼对方去起诉自己,这样起码不会耽搁工期,就算终审败诉也能把自身的损失降到最低。
开发商的套路,就是所谓的富人思维——为了一己之私,不惜违法损害别人的正当利益。
久安集团就是在用所谓的富人思维,倚仗自身财高势大,来欺负蒋星,典型的为富不仁。
如果蒋星没有获得神仙手段,就只能被逼着去报警,等破案后再去起诉久安集团,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打官司,就算终审胜诉并执行到位,那也是赢了官司输了钱。
李连芳和她背后的久安集团,就是按着富人思维的方式,开展征地、拆迁工作的,没少威逼利诱被征迁人签拆迁协议,也就是用在蒋星这种身无牵挂胆气粗的人身上才会失效。反之,如果久安集团肯去起诉蒋星,那就不叫富人思维了。
蒋星现在身负神仙手段,自然不会让久安集团得逞。久安集团要倒逼蒋星耗费巨大的成本去打官司,蒋星却偏要跟久安集团对着干,不走法律途径解决。
李连芳嘲讽说:“你不是说你家的私宅受法律保护吗?到头来被我们久安集团偷拆了,却连官司都不敢去打,真是个胆小鬼,还神仙呢!”语气甚是轻蔑。
蒋星知道,李连芳这是在用激将法,激自己答应她去跟久安集团打官司,轻笑着说:“我不去打官司,不是不敢打官司,只是找到了更好的办法解决罢了。”
李连芳嘲讽的表情又增加了不信:“是吗?那你倒是说说看。”
蒋星说:“简单,以你们之道,还施你们之身。”
李连芳还想说什么,蒋星却先说话了:“你害我无家可归,也就没有必要回家了。”
蒋星说到这里,不等李连芳说话,伸手一指李连芳,说声:“变!”把李连芳变成一张鞋垫,掉在水泥地上。
紧接着,蒋星看向民工说:“害我无家可归也有你的一份功劳,你也没有必要回家了。”
民工马上喊冤:“我冤枉啊,神仙!”
蒋星问:“你有啥冤枉的?”
民工指着李连芳变成的鞋垫回答:“李经理雇佣我的挖掘机去拆迁,并没有告诉我说你没有签拆迁协议啊。”
蒋星又问:“那她告诉你说,我签拆迁协议了吗?”
民工摇头:“没有。”
蒋星笑着说:“你分明是昧着良心为虎作伥,赚了黑心还来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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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更好的办法[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