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底的天气,秋高气爽,微风习习。没有戏拍的日子里,江浸疏最喜欢的开着车到处溜达,她喜欢这车水马龙的世界里看到的面孔不需要留意,这人类的客套不用她去参与,她喜欢就这样看着城市一点一滴的变化。
突然一阵浓郁的香味传到鼻腔,她的五脏六腑全被这香味所吸引,因为自己是个狐狸,这香味实在太过浓郁,使得她不自觉的将车停在路边,打开双闪,戴了副墨镜走下车去,她站在路边左右张望,定睛一看,在不远处看到一个老伯推着破旧的烤红薯车,卖力叫卖:烤红薯咯,卖好吃的烤红薯咯。
江浸疏踏着刚刚在片场穿的高跟鞋小步跑到摊子旁边,将包随手放在老伯那破旧的推车上,那可是别人当做祖宗供着的限量版爱马仕,却被她当成地摊货一样随手放在这都是泥点油渍的摊车上,看的着实为这个在她手中的爱马仕心疼了一阵。
“老伯,我全都要了。”
“好勒。”一听“大生意”,老伯连忙停下了摊子,拿着黑黢黢的铁钳子伸进烤炉里一个一个去取。
江浸疏在等的间隙,拿起手机刷起了微博,果然不出所料热搜上前几条都是“陈韩雨,车祸”“江浸疏,刹车失灵”“江浸疏,意外”等,江浸疏随手点进去热搜的评论一看,里面充斥着各种评论。
“怎么又是她们俩?热搜是她们家的吗?”
“陈韩雨是不是伺机报复?”
“这会不会是江浸疏自导自演,博眼球在车上动了手脚。”
评论五花八门,看的江浸疏冷笑一声,发自心底的感慨一声:这些人不去当编剧真是可惜了人才。
“老伯,我要一个红薯。”
磁性且熟悉的声音传来,让江浸疏沉浸在微博里的思绪被拉了回来,这声音似曾相识。她抬起眼眸,老伯身边不知何时站了一个一身黑衣的人,黑色衬衫,黑色裤子,再加一个黑色鞋子,顶着一张青春洋溢的脸。这下江浸疏看到了,果然穿着个黑色紧身裤,这品味这面相,就是刚刚救了江浸疏的男子没错了。好在,脸帅。
“小伙子,红薯全被这姑娘买走了。已经没有了。”老伯脸上洋溢着笑容。
男子顺着老伯的视线,看到了戴着墨镜的江浸疏,虽然戴着墨镜但是他还是一眼认出了江浸疏,诧异且惊喜的指着江浸疏说道:“是你?”
江浸疏翘起嘴角微微一笑,轻轻点头向男子示意,仿佛在说:是我,就是我,国民偶像,顶流明星,江浸疏,你刚刚救的就是我。?N瑟劲还没过,只见身边一个身影从他们身边飞快的跑过去,速度快到只剩下人的虚影,等摊子边的三人反应过来,朝那虚影方向望去,只看见一个跑的飞快的男子手中拎着一个包,江浸疏摘下墨镜,心想:“那人手中的包怎么这么熟悉。”
“姑娘,你的包不见了。”老伯大惊。
江浸疏这才反应过来,自己放在摊子上的限量版爱马仕不见了!她满脸无奈,看着远方已经模糊的身影,没有一点心疼包的样子,只有一点泄气说了一声:“没完没了是不是!今天到底是个什么不宜出行的‘黄道吉日。”她撸起袖子,似乎是要大干一场的架势,她侧身严肃的对老伯说:“老伯,你别走,这些红薯等我回来买。”
老伯看着眼前虽然高挑,但是仍旧瘦弱的女子认真的模样,虽然疑惑,但是也不得不点了点头,毕竟总不能让人家拎着一袋红薯去追小偷。不过,还没见女子先冲过去追小偷,身旁一身黑的男子便率先追了出去,身影干脆,不留一点思考的余地,好像丢的不是眼前这位女子的包,而是他自己的。
毕竟是自己的爱人,江浸疏也不能怠慢,她刚一脚跨出,高跟鞋便踩到有几厘米高落差的阶梯,一个踉跄不稳,身体前倾,一步没有跑出去,整个人就扑到在地,脸上墨镜甩的老远。
“这还不如让我死了。真的,要不,原地消失了吧。总比现在好。”趴在地上的江浸疏心里想着,一脸生无可恋。
卖红薯的老伯连忙过来扶起趴在地上的江浸疏,一时半会扶不起来,又去远处先捡了墨镜,拿到墨镜的江浸疏这才自己慢慢的爬了起来,用自己的黑色的长发尽可能的挡住了自己的脸,她可不想晚上回去就看见热搜:江浸疏在路边摔跤,脸朝地的相关热搜。
她挣扎着爬了起来,突然感觉到右脚一阵就钻心的疼痛,想来这应该是扭到脚了。她一拐一拐的走到老伯小摊旁,老伯连忙将摊子上给自己坐的凳子拿下来,拿给了江浸疏,热心说道:“姑娘,坐这里。”
江浸疏瘸着坐到老伯放的凳子上,低头一只手摩搓着自己受伤的右脚,一只手拉扯着头发挡住自己丢尽了的脸,看着脚上的高跟鞋,嘴里免不了一阵嘀咕:就怪那个张可,非要我穿什么高跟鞋拍戏。
她不由的望着小偷远去的方向,哎,这下好了,只能报警了。她在自己身上摸索着手机,许久才反应过来,手机也在包里!
第3章 红薯奇缘[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