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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情人节乱入(我就是那个可能的下)[1/2页]

快穿:带着白月光光环闯荡异世界 蛰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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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咳咳……”
      慕蹊把脸埋进贺濯的胸前时,脸颊依旧是红扑扑的。
      从一见面就开始亲亲亲!
      我的嘴巴又不是大猪蹄子,至于这么啃嘛?!
      大人真是的,再亲下去嘴都要肿啦!
      哎哟,人家还是害羞的小姑娘啦,要是被人发现会不好意思哒!
      贺濯紧紧的搂着怀里的人,大掌搭在慕蹊的后脑勺。
      发丝柔软,触感比起那上好的丝绸也毫不逊色。
      带着属于小姑娘独有的香气,勾魂摄魄般,让贺濯爱不释手。
      贺濯就像是一个皮肤饥渴症患者一样,想要将慕蹊死死的禁锢在自己的怀里。
      只有她的气息,只想触碰她的身影……
      更像是从灵魂传来的不安,只有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小姑娘在自己的身边,
      死死的,像是再也无法人为分开那样紧密的拥抱。
      才能够稍稍缓解。
      贺濯弄不明白他为何会这样不安。
      只是哪怕没有任何的记忆,也只凭着自己的直觉死死的抓紧着她。
      那些反复出现在他记忆深处的噩梦,像是断断续续的,不曾属于自己的记忆。
      闭上眼,便是一片浓厚的血色。
      贺濯周身似乎泛起了浓稠的黑雾,铺天盖地席卷而来,要将慕蹊笼罩其中。
      禁锢着吧,这样……
      她就再也不会离开了。
      没有人能够将她从自己身边夺走……
      感受着贺濯周身的气息越发古怪,慕蹊在心里暗暗叹了口气。
      随后仰起头,在他的下巴处轻轻一点。
      蜻蜓点水般的一吻,却让贺濯出走的理智瞬间回归。
      那浓稠的,仿佛要将人吞噬的黑雾瞬间归于平静。
      并未消失,而是全部收拢,藏于心底,仿佛从未出现。
      紧接着,贺濯那张清冷帅气的脸上,出现了一个……傻笑。
      嘿嘿,媳妇亲我啦!!!
      同时大手在慕蹊肩膀上不断摩挲,满眼都是宠溺和爱恋。
      那张少年气的脸上带着一丝憨傻。
      虽然,但是……
      慕蹊捂脸。
      大人真的太傻啦,好想装作不认识哦(*\/ω\*)
      没眼看……没眼看……
      嘛,算啦算啦,谁让这个男朋友是自己挑的呢。
      傻就傻点吧,先别丢,最起码长得好看不是?
      慕蹊在贺濯的怀里蹭了蹭。
      果然啊,粘人精就该跟粘人精在一起。
      她才不想她???锣碌慕踩粘P∈吕窗凳镜摹拔液孟肽恪比疵挥谢赜Α
      这一片的芭茅生长得极高,哪怕这个季节全是枯枝败叶,高高的秸秆也依旧将二人挡得严严实实。
      也因此刚刚在凉亭表白的那队人马,只能远远的看到两个消失在秸秆林中的身影。
      看不清模样身形,只将他们二人当做了想要“钻‘小树林”的普通情侣。
      除了内心感叹一句“玩得真野”之外,并没有过多的关注。
      所以告白照常进行。
      秉承着“来都来了,那就听一听吧”的原理,在和贺濯腻歪的同时,凭借着极好的眼力,慕蹊偷瞄了两眼那边的队伍。
      这一看,可不得了啊。
      被告白的女主角,是个熟人啊。
      元团此时表示怀疑人生,非常怀疑的那种。
      她也不知道拜错了哪路神仙,还是说因为大年初一的时候不太想动弹没有去拜佛所以被发现了,上天要这么折磨她这只可爱的小仙女。
      新年伊始,诸事不顺?
      本来元团想着,元母和她的小姐妹一起出去旅行玩耍了,她作业也写完了,压岁钱也到手了。
      那这几天岂不就是她一个人的快乐时光了?
      不缺钱花,没有事干,还没人唠叨!
      买一堆零食,动漫看起来,综艺刷起来,游戏打起来!
      可以昼夜颠倒,可以暴饮暴食……
      年纪轻轻,也不用担心发胖或脱发。
      这样极端不健康的饮食作息……
      这是人过得日子吗?!
      这是神仙过得日子!!
      元团此时刚刚睡醒,因为洗漱时用发带撩起过头发的缘故,不太服帖的额发肆意的翘起。
      压了两次头发依旧倔强,元团干脆拿起两个带着轻松熊玩偶的小发饰,直接将刘海别了起来。
      感受到头顶的重量,元团摇了摇脑袋,弹簧不断摆动,玩偶也随之摇晃。
      啊……
      可可爱爱,没有脑袋。
      白白净净的小脸还带着水汽,整人个缩在连体的奶牛睡衣里,毛茸茸的面料衬得她格外娇小可人。
      元团盘腿坐在沙发上,周围摆满了一大堆的零食。
      有些婴儿肥的小脸随着一片草莓干入嘴不断咀嚼而变得鼓鼓囊囊的,元团惬意的眯起眼睛,可爱极了。
      被沙发封印住了,大家一起愉快的堕落啊?( ̄ω ̄( ̄ω ̄〃)?
      元团的好心情就截止到看到手机消息的前一秒……
      方默:“肥团,快下楼,我在你家楼下。“
      元团:……鬼知道这个外号是哪里来的,我哪里肥了?!
      没听过体重不过百,不是平胸就是矮?!
      我这是丰满!
      “滚,不下!”
      “我在河边被一个老太太碰瓷了,周围没监控,我浑身是嘴也说不清了。”
      “快来帮我吵架!”
      “!!!”我在你心里到底是个什么形象,还帮你吵架,看给你能的。
      “事成之后,我把老太太讹我的钱全都请你吃饭,想吃啥吃啥!”
      “成交!”
      关乎口粮,元团瞬间解除封印,嗖的一下从沙发弹起。
      也顾不得换鞋子,穿着和睡衣配套的奶牛拖鞋,如风一样冲出了家门。
      开玩笑,要是那个四眼书呆子被讹成功了,自己的口粮不就没得了?
      然鹅……
      跑了两步鞋飞了。
      oh,no~
      算了不跑了,jiojio疼。
      扫个共享单车……
      好家伙,小自行车被她蹬得虎虎生风,等她气喘吁吁的蹬到河边,便特别自信的直奔一个人多的小亭子。
      找人嘛,哪里热闹哪里钻。
      只要她成了热闹的中心,就不愁她找的人看不到她。
      然鹅看到亭子里的装饰摆设和成员的时候,元团默默后退了两步,装作自己不曾来过一样。
      对不起打扰了,是我不配,你们继续。
      亭子的中央是用蜡烛摆的大大的心,周围点缀着红玫瑰与满天星。
      亭子左边是以方默的为中心,乐队乐器依次排开。
      右边则是一身正装,打着发蜡,拿着话筒,不断背词的……路人甲。
      哦,对不起,这人的脸太过大众,导致元团对他没有一丝丝印象。
      甚至现在他长什么样元团还是过眼就忘。
      就像是眼前打了一团马赛克一样,看不清人的真容……
      要不是怕太高调让元团远远地看着就不想接近,亭子四周应该还会被浅色的气球所铺满。
      “嘿,胖团,你过来了啊。”
      方默眼尖,看到了正在悄咪咪溜走的元团,赶紧出声喊住。
      元团额头青筋直跳,这个逆子!
      “元团,你来啦!”路人甲声音满是惊喜,元团撤退的脚步诡异的一顿。
      “音乐,走!”路人甲拿着话筒,开始指挥。
      方默乐队瞬间开始演奏。
      就这一分神,周围的路人已经将元团包裹其中?(*°?°*)?
      “你知道吗,从我第一次看见你时……”
      路人甲矫情做作的语气配上油腻的表情,听不出来深情款款,倒是只感受到了生理性不适。
      简直是大型的社会死亡现场。
      尴尬到jio指头能够在地下扣出一座秦始皇陵了。
      元团想转身就走,却被路人甲挡住了离开的路。
      啊这……她有点怀疑这些拦路的路人是方默那个逆子知道自己会跑,提前雇人将自己围困在这。
      方默:那可不嘛,布置现场都被城管摁住罚了两次款了,你不来看一下岂不是显得我们很蠢?
      元团默默地掏出了手机,刷起了v博。
      有类似尴尬经历的肯定不是她一个人,先问问沙雕网友怎么办,在线等挺急的。
      其实也可以不急,毕竟看他挺能讲得,甚至还够自己发一个朋友圈。
      不是元团不尊重人。
      首先他们并不认识,莫名其妙把自己骗出来还困在这不许走。
      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还让周围人起哄说什么答应他。
      啧,没有感情基础,没有两个人相互喜欢的水到渠成。
      单方面靠着自己的热情,做一些匪夷所思甚至多余的事情来感动自己。
      这算不是道德绑架亦或是强人所难?
      “说完了?”
      元团收起了脸上的表情,并不打算掩饰自己的不爽。
      “没有没有……”路人甲笑开了,和地主家的傻儿子一样,“我妈说了,追女孩子一定要用心,等你嫁过来了,再收拾你……”
      他好像并没有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就要去抓元团的手。
      元团躲开,他也不生气,脸上依旧笑眯眯的。
      只是暗暗咬牙,看他把他追到手之后怎么磋磨她,让她傲!
      路人甲大手一挥,河岸尽头燃起了……烟花。
      没错,大白天放烟花……
      元团:……这怕不是有什么疾病吧?
      “感动吗?”女人,全城的烟花都被我承包了。
      元团:……呵,谢邀,内心毫无波澜,甚至想向城市监管部门拨打一个违规燃放烟花炮竹的举报电话。
      一旁的方默撇撇头,有些心虚的摸了摸鼻子。
      挺对不起的,但毕竟欠了别人人情……
      没有深交,真不知道这人会是这种货色。
      嘛,死道友不死贫道嘛。
      更何况这大傻子还是给他们乐队拿了演出费的,送上门的生意不能不接不是?
      大不了他把所有的劳务费都用来投喂胖团好了……
      毕竟她也是大股东,还付出了这么大的代价。
      理所应当,理所应当。
      不行的话,他可以负荆请罪的。
      元团给了方默一个死亡凝视,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路人甲的烟花还没有放完,看到元团离开便扯着嗓子大喊,“我妈说了,这种走老公前面的儿媳妇最不能娶了,一点都不知道伺候人怎么写……咋地,非要走人前面,急着早死早投胎啊……”
      那路人甲突然毫无预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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