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温若初和林心对视了一眼,皆是震惊。
难怪第一次见的时候觉得眼熟。
李征凡在圆桌旁坐下了:“以后见面不用客气,反正都是一家人了。”
温若初的脸瞬间爆红,还好酒吧的灯光是暖色调的,看不太出来。
看样子是都知道她和简一臻谈恋爱了,可现在就这么说还是不合适吧,这让人怎么回应。
林心连忙替她解围:“那可不行,大老板还是大老板,我们还是得客气的。”
“你是?”李征凡看过去,问道。
林心说:“我是若初姐的好朋友兼同事,我叫林心。”
“嗯。”李征凡点了点头,目光在她身上打探了两秒,然后移开了。
叫来酒后,李征凡猛灌了自己三杯:“来晚了,自罚三杯。”
喝完后,这家伙就变成了话唠,手里拿着酒杯晃荡着,眼神迷离:“若初姐,你该跟我喝一杯。你和我哥能在一起,我可立了大功。要不是我哥托我想法子搞了这次军训,我们可不能坐在这儿一块喝酒了。”
温若初拿酒杯的手顿住了,她这才明白过来,原来一切都是安排好的。
难怪公司突然说要军训,职员入公司的年限又刚刚卡在她这儿。
所以她在营地碰到简一臻不是巧合,是必然。
温若初不想拂了李征凡的面子,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其实吧,我哥是个狼心狗肺的人。”李征凡给自己倒了一杯,然后把温若初的杯子也满上了。“我们小时候玩儿得挺好的,可他自从跟着姑姑去了黎家,就跟变了个人似的,都不屑于跟我们这边的人说话。这次估计也是走投无路,才来求我的。”
“李征凡,”黎苏冷冷地瞪了他一眼,“话有点儿多了。”
“我话还没说完呢。”李征凡又喝了一杯,嘿嘿笑了两声。“黎苏姐,你就跟我哥一样,在我们面前,总是高高在上的,自觉得高人一等。可这是海城,又不是南市,你以为黎家还能一手遮天吗?”
林逸轩和林心两个人听得云里雾里的,一脸懵逼。
温若初垂眸,双手攥得生疼。
她替简一臻觉得委屈。
她的阿臻明明不是这样的人,他只是一个人默默承受着痛苦。
李征凡继续说着:“也不知道老爷子吃错什么药,一直以来把我哥当心肝宝贝似地宠着,我们后辈中哪一个不比他混得好,他能去部队,还不全靠着老爷子那点关系!”
“是吗?”温若初抬起头,紧盯着斜对面的人。“可我听说你能当上大老板,并不是靠能力,是用钱砸出来的吧。”
“你!”李征凡语塞了一瞬,然后又故作镇定道,“我用钱砸的怎么了,我家里有钱。”
虽然这件事在公司私下早就传遍了,可大老板的事,谁敢说三道四的,那不是自断前程。
林心在桌下用脚轻轻碰了碰旁边的人,示意她别说了。
温若初没理会,端起他刚刚给自己倒的酒泼在了地上:“阿臻他按照正常的程序也是能去部队的,只是提前去了几个月而已。他去了那儿之后,也全凭自己的能力走到现在。而你,不过是一个寄生虫罢了。”
“温若初!”李征凡气得直接把酒杯捏碎了,“你
第八十四章 醉酒[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