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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苍天啊,我终于把这个随笔写完了,我真的,我哭死。
      这都写了一年多了吧?
      谁能想到,当初这是个凌晨我脑子抽风的时候写的呢!
      然后就开始还了一年的债。
      首先,感谢每一个看到这里的读者,你们真的,我哭死。谁能想到一个天天摸鱼摆烂,长时间不更新的作者,居然还有人来看他的文。
      真神奇!
      其次,本人在这里郑重道歉,啊,我真的,断更了好久好久好久。
      一是三次元确实忙(借口),二是我真的懒(正解),三是,这篇文真的没什么好写的。
      别不信,它就是完全为了主角服务的文。没有任何主线副线各种线,极不靠谱的那种。
      作者没有大纲,想一出是一出懂吧,就我。
      因为是随笔,随笔嘛,懂得都懂,就,随便搞搞,那谁想到搞了四十万字!我正经写的都没写这来多!
      初衷和前文一致,咱想写个疯子,咱觉得写的还算凑合吧,勉强能看。
      在这里还是要说一下科尔曼最初的人设哈,你们看感觉是不是这样的,反正我觉得是,我就我觉得了。
      一个杀人如麻,以戏弄他人为乐,自称绅士实则是恶劣至极的人。
      他酷爱艺术,可本质并不懂艺术,只是单纯的称自己的行为为艺术。
      标榜绅士,实则是以所谓的绅士之名招摇撞骗,喜欢欣赏当他们知道他真实面目时的表情。
      无原则,无目的,自身兴趣最大的乐子人,游走在混乱间是他的最爱,如果没有混乱,他会去制造混乱。
      贴上上帝的标签,以此制造反差,想要在他人身上找到惊恐又不可思议的表情。
      我对他的评价是,一个无心无情,无原则无道德无底线的三无杀人魔。
      就像一个刻好的壳子,表面光鲜亮丽,但里面却是一片虚无,你找不到什么内在或者信仰,

第235章 后记[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