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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大夏的房价[1/2页]

本王只是想财务自由 考拉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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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鑫当然不知道林恒心里是怎么想的,但是话他还是听明白了,这是要开分店了,而且还是对应不同阶级的分店。
      不过想到林恒刚才的话,说是要把王府的分润留下来一半,那也就是有两千贯钱。
      两千贯钱,就是在东市,也能买到好几院这种带着三丈见方铺子的宅院,更何况价格更低廉一些的西市。
      难道那两间铺子王爷要单干了?一时间王鑫脸上竟然涌上了一丝失落和委屈。
      失落是觉得林恒好像不想带他玩了。
      委屈则是觉得我干的这么好,又尽心又尽力的,为什么就不想带我玩了呢?
      林恒是这个想法吗?
      当然不是了,他虽然想赚钱,但卸磨杀驴的事情,他可干不出来,再说要做生意他肯定是不能出面的,好不容易碰上一个既聪明还听话的执行人,怎么可能因为这点蝇头小利就把对方给甩了呢。
      他之所以让留下一半的分润,纯纯是因为他根本就不了解这边的地产行情,还被前世看过的一个文章给误导了。
      文章的具体内容他已经想不起来了,唯一印象比较深的就是说宋朝的大文豪苏轼属于自己的第一栋房子,是晚年跟弟弟苏辙借了三千贯钱在常州买的。
      所以他就寻思着,就算大夏国的房子要比宋朝便宜一些,按照对应时空来算,也就早了几百年,古代的物价又波动不大,价格应该差不了多少。
      虽说自己买的是铺子肯定没有苏大学士的豪宅比不了,但也应该得个两千贯吧。
      所以他才说留下一半的分润,意思就是未来装修的钱要王鑫和其他几个人按照持股比例来出。
      但林恒前世一个工科生,别说现在是穿越到了平行时空的古代,就算是真的穿越到同一时间线的隋唐时代,他也不会想到自己完全是被误导了。
      苏大学士那套房子之所以那么高的价格,除了因为宋朝的商业和经济能力要更高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宋朝的一个房产销售制度:实封投状。
      简单的说,就跟现在的拍卖差不多,房子朝廷来卖,但是不定价!
      政府公布要出售的土地和最低价格,然后由买房子的人竞价,把自己能出的价格写在纸上,以信封封好,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投到政府预设好的箱子里。
      时间一到,政府指派官员当众开箱,价高者得!
      这样的形式,必然会带来一个结果,那就是房价会越叫越高,真心想买房子的肯定就得出高价呀,苏大学士显然就是受害者之一。
      但是现在的大夏国,不但经济和商业还没到前世宋朝的水平,这么一项规定,而且还因为一条法律,导致房子很难出售。
      什么呢?
      就是的无论你在哪个城市出售地块或者房产,第一出售对象必须得是亲戚或者朋友。
      只有在这些人不买,或者出价太低的情况下,才能转卖给其他人,而且售卖的时候还得要有见证人签字画押,否则房主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此举的原因也很好理解,毕竟古代通讯不发达,所以这条法律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维持人口的稳定性,避免人口流窜,难以管理。
      这就导致房产买卖其实并不频繁,市场活跃度并不高,所以价钱也就不会太高。
      再者就是大夏国才立国十余年,天下连年征战,人口锐减,全国也才不足三百万户人口,就是这长安城,也远没有前世盛唐时那么繁华。
      虽然这里也有同样的一百零八坊,但其实一小半都是闲置的空房子,而且还都集中于南城和西城,现在多被那些街头的乞丐所占据着。
   

第39章 大夏的房价[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