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红月抱着怀里才满三个月大的孩子,坐在摇晃着的马车里,整个人都喜滋滋的,她可算是苦尽甘来了,神情间很是得意,不时抬眼看一眼坐在对面的刘福贵。
她果然没有看错人,刘福贵当真是发达起来了。
谁能想到,他运气会这么好,在码头扛货时,遇上个小孩落水,旁的人都站在旁边看着,就他一人跳水里,把小孩给捞了起来。
而又那么巧的,那孩子是府城大豪商的儿子,本是带出去见见世面,哪知小孩子贪玩到处乱跑,不小心就掉河里,当时硬没有一个下人发现孩子不见了,若非刘福贵把孩子捞上来,那孩子怕是小命就玩完了。
儿子被人救了,那大豪商自是感激不尽,当场给了一千两现银不说,还给了个铺子管事的活儿,这铺子在府城,他们一家三口,这不就赶过来赴任来了嘛。
“福贵哥,你看这府城的路,跟我们县城都不一样,多宽敞啊,还有这街上来往的人,穿得多体面,都没见一个衣服打补丁的。”沈红月不时掀开车帘看一眼外面,嘴里发出赞叹声。
只有走出来了,才能知道外面的繁华热闹,这是在村里一辈子都见不到的风景。
刘福贵闻言,都不由笑了一下:“府城的人,自然生活过得更好,怎么可能会有人穿打补丁的衣服,就是我们村里人家,也没几个衣服打补丁的。”
即便是刘家穷得饭都吃不饱,出门时也有件体面的衣服呢。
沈红月听着他的话,掩嘴笑了一下:“福贵哥,以后我们就住在府城,不要回村里了,你瞧这城里多好,也不知屋价贵不贵,若是不贵,就先置办个宅子吧。”
村里才那点大的地方,从村头走到村尾,用不了多长时间就走完了,且买东西还十分不方便,若能一直生活在府城里,那才叫舒坦呢。
听着她的话,刘福贵皱了下眉:“周老爷有给我们准备住的地方,置办宅子的事先不急,等在府城里待熟些,看看屋价如何,再做打算吧,再说你们母子跟着我一块儿过来,日常也得花销,若是手里没钱,日子会过不下去的。”
听着这话,沈红月就有很有不乐意了:“你救了周老爷唯一的儿子,这天大的恩情,若手里不方便时,找他拆借几个,他那么有钱,难道还会拒绝吗?”
她觉得刘福贵这脑子不会想,有这么个大财主在,他们这日子难道还能过不下去!
“红月,你别这么说,我是救了周老爷的儿子,但是他也给了我们一千两酬谢,而且还给我找了个管事的活儿,以后只要我好好干活,咱们就不会愁吃喝。”说到此,他也不由长舒了一口气。
他和红月分家出来另过,日子过得很紧巴,除去吃喝,手里都没有余钱,后来红月又怀了孩子,总想吃点好的,日子过得就更难,他每天几乎都抢着扛活,争取多赚几个钱,人累得不轻,好歹把日子糊弄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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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沈红月到府城[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