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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8章 顺天止争向善[1/2页]

我还有未来吗? 富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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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配星辰日月明,人间岂可强相争
     ——论“顺天、止争、向善”之大道。
     一、引言:天道昭昭,人道渺渺
     《易》曰:“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星辰之布列,日月之运行,自古被视为天宪之显现;其节律森然,差若毫厘而失之千里。人处其中,如沧海一粟,若欲以私智私力改天换地,终必自贻伊戚。故而“天配星辰日月明”一句,不仅状摹自然之壮观,更昭示秩序之不可僭越;“人间岂可强相争”,则直指人心之妄动,提醒世人:凡以强权、诡谋、贪欲而争者,皆悖逆天道,自陷险途。
     二、顺天:星辰日月之昭示
     (一)天行有常:不以尧存,不以桀亡
     日月递照,四时代序,此亘古不变之常道。古人以二十八宿制历,以黄道十二宫分野,非独为农事渔猎之便,更为昭示“天命靡常,惟德是辅”。若人主贪残,虽以暴力一统寰宇,终难逃“天谴”;若匹夫怀德,纵处幽谷,亦有星光照其襟怀。
     (二)天文示警:彗孛飞流,非关祥瑞
     史载“蚩尤之旗,类彗而后曲,象旗”,乃兵戈之兆;“长庚星昼见”,则主臣弑其君。天象之变异,非虚设之恐吓,而是天道以无言垂象,警诫人君:若罔顾生民,必自取其咎。今人虽科技昌明,仍需怀“星陨如雨”之惕厉,知人力终有限,而天宪不可欺。
     三、止争:强争之祸与止争之方
     (一)强争之祸:三端
     1. 兵争:干戈一起,千里无烟。战国之世,列国以兼并为大欲,卒至“百姓饥寒冻馁,父子不相保”。
     2. 利争:市井之间,锱铢必较,终至巧取豪夺、贫富悬殊。
     3. 名争:党同伐异,口诛笔伐,使士林分裂,道术为天下裂。
     (二)止争之方:三策
     1. 法天:以“天地之大德曰生”为圭臬,立法度、设制度,必先问“是否与四时同节,是否与日月同明”。
     2. 崇让:古有“虞芮质厥成”,两国争田,见周人让畔而俱退;可见在上位者若能示以谦抑,则在下者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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