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第一次亲手操办婚事。
古时候的婚事比现代婚礼麻烦得多,我有些力不从心,但是又不放心假手于人。
风筝正在试戴我给她订做的凤冠,中间的点翠和两侧翡翠珠子的流苏很沉,又占地方,风筝走起路来不敢晃,只能目视前方:
“小姐!你别再折腾我了,人家郡主格格出嫁都没我这么大阵势呢,而且这婚服,也太夸张了吧......”
风筝一边走,一边使劲儿踢着长长的裙摆。
“你懂个屁,这可是我寻遍了整个开封府,三个绣娘轮班绣了一个月的,你可别给我踢坏了,小心我让韩以刃赔钱!”
风筝撇了撇嘴,没敢再说什么。
韩以刃把她从宫中西夏兵手里救出来的时候,她已经是半昏迷的状态了,一瞬间见到韩以刃,还以为是天兵天将下凡,这下可好,男友滤镜直接拉满,怎么看韩以刃怎么觉得他就是真命天子。
“你嫁给韩以刃之后,他要是欺负你怎么办?”
我自己都觉得,我有点碎嘴子,就好像街头巷尾嚼舌头的大妈们,帮风筝整理着裙摆的功夫,我假装漫不经心地开口。
“欺负我?他还敢欺负我?”
风筝扭头看我,挥着小拳头,似乎很不解:
“再说了,我们成婚之后也还是住在宁王府里啊,他不想离开王爷,我也不想离开小姐你,有小姐你帮我做主,他敢作妖?”
话是这样说没错。
韩以刃在我的撒泼打滚要求下,答应下来,和风筝成婚之后的三年,会一直留在宁王府中,山鹤派那边的事情,只需要每隔一段时间去一次,处理一下就好。
“可他现在毕竟是一派掌门了,不可能永远留在都城里,以后没我看着,你如果过苦日子怎么办......”
我说着话,眼泪就憋不住了,从一滴两滴,变成掉线的珠子,最后变成嚎啕大哭。
舍不得风筝是真的,我早已把她当成最亲近的闺蜜,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孕妇激素水平不大对,以至于我最近的情绪控制能力基本为零,难过就想哭,生气就要打人,一点都憋不住。
韩祁手上的大牙印就是铁证。
“小姐,你别哭啊,肚子里的小世子经不起啊!”
风筝见我哭得不接下气,急忙过来扶我,却被宽大的婚服裙摆结结实实绊了一下,整个人朝我的方向扑过来,险些撞到我的肚子。
噗通,是风筝脸朝地摔倒的声音。这一跤可谓摔得是五体投地,
“这......这是什么礼节啊?贾老,这个时代的婚礼还有这个环节吗?”
门外,是一脸懵的朱智超和贾老,一人手里抱着个红色鎏金瓷瓶,用来装饰婚房的,此刻朱智超的一只脚还悬在半空中,
“好像......应该是没有。”
贾老给我的印象,从一开始的一本正经科研小老头,到如今的插科打诨老顽童,也算是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我把这些变化都归结于朱智超,毕竟每天和这么个脑回路不正常的直男生活在一起,是个人都得疯。
前几日,我挺着肚子去找贾老和朱智超帮着操忙婚礼的时候,贾老还算淡定,朱智超是彻底癫狂了:
“嫣然,你这是不打算回去了?我们不是说好了找到方法就回家吗?”
说着还掂了掂他口袋里的碎玉石。
“你放心,我还是会资助你们,帮你继续研究回去的方法。”
我说着,冲贾老笑了笑。
贾老是能明白我的,朱智超之所以说“回家”,是因为他一直没把穿越过来的世界当成真正的家,而贾老,本就有种随遇而安的老者智慧,吾心安处即为家,他已经不再那么纠结于穿越回去的这件事。
至于我,想起穿越来时的事,已经觉得恍如隔世。
或许是因为和韩祁之间不再有心结,他给我的安全感,已经能够让我克服所有不安和难过。我不再无尽缅怀曾经的生活,而是真正融入了这里,有时甚至觉得,穿越之前的世界才是一场梦。
我,本来就是萧嫣然,自始至终就是萧嫣然,是韩祁的王妃,是他最爱的人。
对此,朱智超的评价是“有情饮水饱”以及“恋爱中的女人没大脑”,我笑呵呵地不再反驳。
“我不管,嫣然你答应要帮我找女朋友的,我要是十年八年都穿不回去,难不成还一直当单身狗?我不。”
朱智超做了个扶眼镜的动作,气哼哼的。
“呦,这是干什么呢?还没洞房花烛呢,你们姐妹俩就拜上了?”
我扶风筝起来的功夫,韩祁刚好进来,我听着熟悉的笑声,回头正对上他笑意盈盈的脸。
“韩祁!”
 
第114章 吾心安处即为家[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