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成,是我心里的白月光。
整个初中到高中的我,都目中无人到以为全天下都该把我捧在手心里,除了迫于我的威力而不敢反抗的小跟班之外,我一个朋友也没有,明天风风火火独来独往,和世界为敌,想要什么一定会用最强硬的手段得到,可所有得到的东西都不会让我产生任何的幸福感。
直到路成的出现。
那天我毫不犹豫的点头答应,第二天我们就没羞没臊的混在了一起。
我和路成不同班,一天十多节课的时间见不到面对我来说是种难捱的煎熬,我只能每个课间都下一层楼去他的教室门口等他,有时候遇上拖堂,我们刚碰面,上课铃就响了。
“这铃是坏了吧,是不是拉铃的老大爷又喝酒了?我一定要去校务办举报他!”我皱着眉非常生气,五官都扭曲的挤在了一起。
路成却笑得很温和,摸了摸我的头顶,安慰道,“没事,反正课间休息本来就没有几分钟,咱们都没法好好说说话,今晚一起吃饭吧,那才是属于咱们两个人的时间。”
“好啊。”我点头,嘴角的笑意止不住的上扬,原本气急了的心也瞬间安稳下来。
路成总是冷静温和稳重的,在我气急败坏像只无头苍蝇一样乱撞的时候,他就是最亮的那盏明灯带着我走向正确的方向。
我毛躁的急脾气被他的温和一点点抚平,后来连小跟班都说我变得有些不像他认识的那个宁西了。
听到这句话的我朝着小跟班就是一个爆头,没好气的说,“什么叫我变了,难道我在你心中就是个女魔头吗?”
“不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小跟班吓得连连摇头,“我是说……是说……我觉得还是以前的你比较可爱,和他在一起之后,你像是被他降服了似的,一点个性都没有了。”
“什么叫降服,你会不会说话!”我白了他一眼,不过转念一想,觉得他说得其实也对,“就算是降服了又怎么样?我喜欢他,我就心甘情愿为他改变。”
无知的年少岁月啊,那时的我们压根不懂什么是爱情,只是青春期最直接的荷尔蒙反应支配着全部热情。
我只知道自己每一分每一秒都不想离开路成,恨不得随时和他呆在一起,就算是一句话不说,只是这么呆着,都能让我觉得很幸福。
在每周一次的全校升旗大会上,我也会下意识的在数千人的学生大军中寻找路成的身影,我知道他站在哪里,当眼神穿越过重重人海,落在他身上的那一刻,仿佛天地万物都不存在了,只剩下我和他两个人。
他的校服总是洗的很干净,在一群不爱干净的男生中间有一种出淤泥而不染的美好,每次在人海中看到他的白球鞋,就会让我觉得很心安。
如果碰上路成当升旗手的那一周,对我来说简直和上天堂没有区别,因为我可以不必去费力寻找他的影子,我可以提前半小时到学校,占一个第一排的位置,从头到尾目不转睛的盯着站在旗杆之下的路成,把他整个人都看进眼中去。
连带着那个红旗都更加鲜艳了呢。
路成成绩很好,也深得年级主任的喜爱,加上他的身高和长相都不错,种种综合之下,当然是升旗手的不二人选。
但他并不是天资聪颖型的孩子,现在的好成绩靠的是一本本笔记的累积和一个个深夜的付出得来的,并没有那么容易。
我不知道这些,在我眼中,路成简直好到完美无缺,好到甚至可以不上课不听讲就能考出很高的分数,而那些上课听讲的时间,完全可以用来和我厮守在一起。
我开始带着他逃课,带着他没有分寸的到处去玩,我只想和他黏在一起,占用了他所有的学习时间。
我们在一起的半年后,路成的成绩从全校前五滑落到全校一百之外。
他开始有了变化,本来就不太爱说话的性格变得更加沉默寡言。
只是我一直没有察觉,还把这当作某种成熟的标志,那时候的我真的太任性了,任性到不仅不会爱人心疼人,甚至还会将爱我的人带入泥潭。
马上要中考了,这个不大不小的考试也会成为决定人生方向的转折点,整个初中大概只有我一个人毫不在乎吧。
因为我的人生已经被规划好,宁四海为我联系了加拿大的一所学校,准备初中一毕业就把我送出去,在国外待几年再回来。
我对这个决定没有太大的感觉,只当做正常的生活中的一部分,当时本以为宁四海是对国内的教学质量不放心,后来
第42章 咫尺天涯[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