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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顿悟!小说取名的技巧![2/2页]

这个文豪总扑街 追赶流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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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洪荒之中。\n  这洪荒是什么地方啊?\n  那可是金仙遍地走,全是仙啊,神的时代。\n  吃个恶魔果实算什么啊?\n  恶魔果实的威力,跟这些仙神比起来,说不定还弱了呢!\n  嗯,不过当主角吃下了所有的恶魔果实,那就又不一样了。\n  而且,把恶魔果实写的强一点。\n  恶魔果实,都可以是一道法则之力嘛!\n  这样一写,主角掌握了很多洪荒世界所没有的法则之力,这个成圣了以后,还不得是超脱洪荒的存在?\n  那些个只掌握了一道鸿蒙紫气的圣人老爷们,怎么可能打得过掌握了无数道不弱于鸿蒙紫气的法则之力的主角?\n  啊,不小心剧透了!\n  问题不大,问题不大!\n  说不定以后还会再变动的,再变动的。\n  思路已经渐渐的清晰起来了。\n  名字也随之而来。\n  洪荒:我吞噬所有恶魔果实\n  浅显易懂的名字,往往最能打动人心。\n  张晓晨已经深刻的明白了这个道理了。\n  至于怎么明白的,从新书排行榜上看的。\n  像我成了卡普的双胞胎哥哥,这浅显易懂吧?一看就知道这本书写的是什么,主角是谁。\n  再例如火影之最强血脉,这浅显易懂吧?一看也就知道书里写的是什么,无非就是火影里面的那些血脉之力而已,什么六道仙人,九尾狐,写轮眼,白眼的之类的血脉之力。\n  再例如进化:我变成了北极熊。\n  这一看主角就是北极熊嘛!浅显易懂,呼之欲出。\n  最后再举一个例子,诸神世界:我成了一条河。\n  一读这名字就知道,这个主角是条河呀!\n  这多新奇的主角啊!比张晓晨之前想的,魂穿斗罗大陆,成为大明或二明等魂兽之王还要新奇。\n  这个脑洞大开,简直无敌了啊!\n  活该它火,这个真的是太有创意了啊!\n  看看,新书排行榜上的小说,就没有一部不是浅显易懂的,都是带个刚读一年级的小学生过来,都能够完全看懂的小说。\n  取名,就应该取得简单粗暴,越粗俗,越简单,越容易理解越好,切莫取得高深莫测,自以为很强很有文采,名字取得超级秀。\n  其实,啥用也没有,读者老爷根本就看不懂你的小说名字,就更别提体验到你取名里面的文采了。\n  读者老爷一看你这名字,高深莫测,不知道写的什么东西,奇奇怪怪的,看这种书一定很累,算了算了,我看小说是为了放松一下自己,是轻松的。\n  可不是让自己跟在学校读书一样受累的。\n  这么有文采的书,作者你自己看就好了吧!我就不看了。\n  是吧!所以,张晓晨已经发现了这个网站的特点,只要是能火的书籍,那么名字,是一个比一个浅显易懂,一个比一个烂大街,就差直接用白话文说出来了。\n  根本不搞什么花里胡哨的,简简单单,平平淡淡才是真。\n  所以张晓晨这一波取一个浅显易懂,别人一看就明白张晓晨要写的是什么的小说名字,没毛病。\n  不过,对于一些老书虫来说,张晓晨取得这么名字,可能就有些太普通,太随便了。\n  不过问题不大,就算他点进来骂一骂张晓晨,那也是极其不错的。\n  对于读者老爷们的批评,张晓晨一向是虚心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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