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卢远航送到目的地后,我一时无法再次开动车子,将头抵在方向盘前,只觉得头疼欲裂。等我再次恢复思考能力的时候,才发现潺潺的泪水和着心酸、委屈,早已浸湿了我的脸,湿透了那一刻我分外软弱和寂寞的心。
秦尉一去经年,我经常告诫自己要学会看淡,看淡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无论是夫妻,还是情人,亦或朋友,或是父母儿女之间,可以珍惜但必须看淡。
遭受过种种情感的失败之后,我便渐渐心灰意冷,以为自己已磨砺出一颗坚硬的心。今日不过是一个貌似中意我的男人,一个毫无意义的吻,就轻易地瓦解了我的坚定。
韩森他大错特错,我没有推开他,并不是中意他,只是需要一个男人。
我其实有着一个正常女人所有的欲望,因为秦尉的离开,我一度忘记了它,或者说压抑了它。但今天,一个男人将它彻底地唤醒了,它在我身体里张牙舞爪,寻求着宣泄。
韩森的建议在我事后想来,很不是滋味,甚至觉得是一种亵渎。更大的不舒服来自于我搂住韩森的那只手,居然不是推。
我有种背叛了秦尉的感觉,尽管他早已离开,而我却还没有在心理上释放自己。而那只搂住韩森的手,在我看来是多么的罪恶。一个意志薄弱、禁不得诱惑的女人,我陷入自责与愠怒之中。
原以为秦尉已追随着四年的光阴,如水般远去。软弱悲伤袭来的时刻,我突然发现,对秦尉的思念和依赖,竟然在某个不知道的地方疯长,葳蕤茂盛如夏日催生的爬墙虎,顽强地攀附在我的生命中。
一种突如起来的冲动再也无法遏制,近4年来,我常常压抑想去那间咖啡馆再坐坐的愿望,甚至开车都会尽量绕路而行。我怕自己抵挡不住而频频重温旧梦,令我心伤的旧梦。
那是一间十分普通的咖啡馆,名字就取做“迎春花开”,虽然平凡却极为应景。在它窗前屋后,春寒仍料峭之时,就盛开着一簇簇迎风摇摆的金黄色迎春花。
蓝天白云的印衬下,初春来袭,乍暖还寒的时刻。但见它们争先恐后,恣意胜放早春的讯息,我和秦尉戏剧化的初次相见就在那里。
20岁大学毕业时的姚淼,全身都似乎笼罩在一种光芒里,吸引着人人目光在我身上打转,这种光芒叫做青春。
出于这份莫名其妙的自信和清高,也就没有与同班几十号磨拳搽掌的女饕餮们竞争,按部就班进公司做一个底层白领丽人,也没有以绮年玉貌为凭,主动扑捉翩然降临的白马王子。
心里早认定我姚淼的男人,会脚踏七彩祥云,雷鸣电闪地出场,单膝跪地,仙乐飘飘地迎娶我。
于是,在三里屯一个不起眼里的酒吧里,多了一名快乐的调酒师。
我每天早上2点钟下班,睡到中午12点,起床后吃完简单的中饭,换上简单的衣服就出门上班去。
为了上班更近,我出租了自己的大房子,又在东三环地铁旁租了个小房子。两边租金相抵,还要盈余数千元,每日自由潇洒如一阵风。
那时我丝毫不缺钱花,父亲留给我的钱还丰腴着。即使调酒师的收入不太高,我也并不在意。再说,我向来不会在服饰上、化妆品上花太多的钱。
那时我年轻,一件简单的t恤也能穿出别样的风情,慑人的活力。年轻的肌肤细腻如茭白的瓷器,散发着珍珠般的光晕。
我喜欢在一些特色小店里逛,兴高彩烈地从成堆的衣服里淘出自己喜欢的。有时候很便宜,有时候很贵。我有时会穿着近千元的裤子,十几元的t恤,一双自己加工的真皮鞋带编成的凉鞋。
“穿衣服主要是让自己舒服自信,以为穿个名牌就能改变你的本质?”这是仍富裕的我,对大学闺蜜林菱说的原话。
她只是从鼻孔里哼了一声,一个字都懒得回答。仍旧日日热衷于宝姿、范思哲或路易威登,她一向对我的混搭风格嗤之以鼻。
当然,后来步入成年的我,谈判和聚会的时候,也时常身着各种品牌,盛装出席。我发现林菱一贯地不战而胜,时间和世俗是她最好的两个帮手。
天气晴好且不冷不热的季节,我会在下午两点钟出门。乘地铁两站后,万分悠闲地朝酒吧走去,散步也
第29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1)[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