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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三章 火眼金睛[1/2页]

帝国资本 鸟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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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对方左右开弓,使出了一连串犀利的组合拳,貌似将自己打的“满地找牙”,狼狈撤离;
      \t但是失败之后朝晖并没有急于反击,而是犹如鳄鱼一般继续潜伏在水中,然后开始偷偷借力——
      \t由于早前朝晖在资本市场上频繁露脸,基于他目前的规模和战绩,虽然并非出自本意要张扬,但每一次确实都掀起不小的风波,甚至给人造成具有“神秘背景”的假象,以至于当时的李振业都要敬畏三分;
      \t现在他的一举一动颇具市场轰动效应,早已是各路财经媒体“炙手可热”的人物;本次s公司继诉讼之战后又再次打败朝晖,自然吸引了各界媒体火力,纷纷争相跟进报道;
      \t然而慢慢的,舆论开始出现变化,一些媒体开始吹风,将矛头转向s公司并深度爆料——s公司很可能违反保险监管条例,违规使用保险资金。
      \t这无疑犯了监管之大忌!
      \t要知道,针对当时保险机构利用保险资金在资本市场上恶意举牌、杠杆收购的行为,时任证监会主席曾公开狠批:这是“野蛮人”强盗式收购,并直接警示“谁再继续挑战底线,等待他的将是牢狱大门!”;
      \t于此同时保监会副主席也直接定性:“险资绕开监管套利行为,严格意义上就是犯罪!”
      \t【注:事实上早在2017年1月24日中国保监会就正式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7〕9号,市场简称“9号文”),规定针对保险机构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的股票投资行为下药,目的正是避免保险公司成为母公司或关联公司的资本运作工具。此令一出,当时各种肆意纵横捭阖的举牌大战几乎在资本市场上成为绝响。】
      \t因此s公司如真敢无视警告、挑战法规,一旦坐实戴上这个帽子,后果将是相当严重。
      \t当然s公司并不傻,他们当然也知道相关监管规定,因此他们也是有备而来,所以很快进行了辟谣,大意是:
      \t一是他们没有使用“万能险”等险种违规筹集资金(注:事实上由于万能险此前被当做狙击工具的“不良记录”,彼时全市场也基本禁售。),而是自己开发的新险种;
      \t二是他们的保险资金没有到a股市场狙击其他公司股票,充其量也不过是举牌自家的股份,而且持续买入的原因是基于对自己企业发展的信心,是国家鼓励的正常增持行为,并没有搅乱资本市场。
      \t一切都解释的很合理,有理有据,通过官方的方式发出,咋一看着实令人信服。
      \t只可惜,他们想的实在太天真了——
      \t彼时的证监会、保监会等监管机构在多年市场“残酷洗礼”中,早已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堪称是市场化程度最高的行政管理机构,其专业化程度丝毫不输于任何一家市场竞争体,其中的逻辑也很简单——若非如此又如何监管这些刁钻的金融硕鼠、生猛的资本大鳄?
      \t所以针对s公司的声明,在他们看来,等于此地无银三百两。
      \t基于“实质性审查”原则,监管部门一眼就辨识了其中的问题,并指出了逻辑漏洞所在:
      \t一是所谓创新险种不过是挂羊头卖狗肉而已,不改万能险、投连险的本质;
      \t二是不管增持的是谁家的股份,这种行为都是禁止的,况且明眼人都看得出s公司增持的直接目的并非他们所说的那样,而是为了反狙击;
      \t本来反狙击并不是问题,问题是s公司狙击使用的是保险资金,于是就成了大问题——
      \t不久保监会再次重申“保险业姓保”的概念:
      \t“要分清保障与投资属性的主次——保障是保险业根本功能,投资是辅助功能,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必须服务和服从于保障,决不能本末倒置。
      \t我们一定要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稳

第一百七十三章 火眼金睛[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