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毅自然知道苟新瑞为什么要回头对自己鞠了一躬,他摆摆手对苟新瑞道:“安心去吧,我知道怎么做。”他回身再次来到接见室,看到苟家欣双目无神地盯着那两份文件出神,脸上的那一口痰,仍在朝下流,他也不知道擦一下。
或许,这就叫唾面自干?难道这人的脸皮已经感觉不到上面有异物?这要多么厚的脸皮啊。
李志毅走过去,拿起那两份文件对苟家欣道:“接见结束,请你立刻离开这里,小房,你带他离开!”
苟家欣这才摇摇头清醒过来,顾不得擦去脸上的唾沫和浓痰,伸手就要抢夺李志毅的手里的文件。
李志毅扭头就走:“你携带违反监狱规定的物品企图伤害服刑人员,我现在予以没收。”
这玩意也算是证据吧?起码可以用这东西来证明苟家欣有陷害苟新瑞的动机。
李志毅出门之后,看到苟新瑞还站在警戒线之内看着这里,就对他扬扬手里的两份文件:“这东西我会交给你的指定律师,他自然会知道怎么使用这玩意。走吧。”
李志毅两次说的都是“安心去吧”和“走吧”,一句没提到安心改造之类的话。
苟新瑞的脸上闪过一丝感激的光芒,再次对李志毅深深一躬,转身随着小侯回监区去了。
李发财从李志毅的汇报中,听出了好几层意思。
这让他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日月转轮,四季更替,大自然的力量谁也无法阻挡,只能顺应。法律呢?有谁能够亵渎了法律而仍然能逍遥法外?
一晃一个多月过去了,在监狱方不断努力和催问下,法院终于重新审理了苟新瑞故意伤害罪一案。
在检察院不能撤诉的情况下,苟新瑞的案子仍然要走二审的程序。
监狱方的援助律师提出了要求一审主审法官回避的请求。
问题是,苟新瑞当初在一审判决之后,为什么不提起上诉?他是在一审过后第十一天清晨被移送监狱的。这十天里,难道他就不懂得如果不服一审判决,还有上诉这个程序?法院不会不告知他的这个为自己辩解的权利。
这个问题,李志毅也问过苟新瑞,苟新瑞的回答是,他当时已经蒙头了,根本不记得有人和他说过还有上诉的话。至于判决书,他就没看到那玩意。或许是在他昏迷中被抬走的时候丢掉了吧?
另外,连日的无情打击,让他身心俱疲,他在拘留所的时候就感冒了,发高烧,在法院的审判庭上脑袋也是昏沉沉的。他就听到了自己故意伤害罪成立,按照刑法第xxx条第x款被判决服刑五年零七个月,附带民事赔偿十万九千七百元,急怒交加中,连最后陈述这个最后的机会都没说几句就昏过去了。
以后就是心灰意懒,不吃不喝好几天,等稍微好一些,就被送进了监狱。
苟新瑞的法律援助律师就上
第141章 苟家欣的米兰达原则[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