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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胭脂[1/2页]

侯门女法医 雨露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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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风是一匹公马,胭脂是一匹母马,两匹马年龄相仿,追风脾气暴躁,此生只认江允之一人为主,别人谁都别想靠近它分毫,曾经谢景元还打趣的说,追风的脾气和江允之一样,坏透了。
      而胭脂的性情相对更温和一些,但也只是相对于追风而言是温和的,它看不惯的人,谁都别想骑在它的身上,就是尊贵如七公主也曾经被摔倒马下,气的七公主要将胭脂杀掉,而江允之丝毫不顾忌七公主的气恼,轻飘飘的对她说,“胭脂是本王的最爱,没有它的允许,谁也不能成为它的主人,你也不例外!”为此七公主将江允之告到了皇上面前,当然江允之因为胭脂又狠狠的被修理了一顿。可能是虱子多了不怕咬,江允之丝毫未将皇上的训斥放在心里。
      卫嫣然看着小厮牵过来的那匹胭脂,第一眼便彻底爱上了它,江允之的追风是一匹黑色的高头汗血宝马,而胭脂确是一匹枣红色的汗血宝马,它头细颈高,四肢修长,皮薄毛细,步伐轻盈,两只眼睛瞪着江允之等人,鼻子里发出嗤嗤的声音,马蹄不停的来回踏来踏去,她心里不由的暗叹,真是一匹好马,于是不由自主的走上前去,伸手轻轻抚摸着它的马毛。
      卫嫣然想起李白的《天马歌》里面赞叹汗血宝马的诗句,
      “天马来出月支窟,背为虎文龙翼骨。
      嘶青云,振绿发,兰筋权奇走灭没。
      腾昆仑,历西极,四足无一蹶。”
      马这个俊美的生灵,被无数的文人墨客写诗、写词、写文字赞叹过,而且还被人们写进了十二生肖,那就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对于人类而言,马并不单单是动物,它和狗一样,是人类的伙伴、是朋友、甚至是过命的弟兄。所以,人们才赋予了马一切的美好。
      这种美好,总是无形之中,带有一种神秘感,在那个以马代步的时代,马更是权力的象征,就像今天不也有很多人为了得到世界上顶级的豪车,而朝思暮想,甚至倾其所有嘛!
      不过不能单纯地用劳斯莱斯、布加迪等等这样的豪车来形容汗血宝马,因为汗血宝马之所以被称之为“天马”,就是因为它拥有生命,且更有灵性。
      而卫嫣然此生她则对两种动物爱到了极致,一个是狗,一个便是马。
      江允之见卫嫣然贸贸然的走到胭脂面前,还没来得及阻止,她便已经轻轻的抚摸着胭脂马背上的马毛,胭脂不甚耐烦,低着头打着响鼻,身子离卫嫣然稍微远了些。
      江允之见状将警告的话咽了下去,他站在那里,淡淡的望着这一切,不提醒,不劝告,不阻止。
      而谢景元见状担忧的看了卫嫣然一眼,虽然他并不喜欢卫嫣然,可见她大胆至如此,仍是免不得担心,胭脂的脾气并不好,而她这么靠近它,似乎已经引起了它的不满,可看江允之的神色,并没有打算去制止,于是他也只好静观其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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