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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唯物主义的践行者[1/2页]

穿越七零,我爸混成我小弟 蝴蝶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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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一路吵,一路走,走的倒是不慢。
      叶秋彤大学里就喜欢长跑,趁着假期什么的,还跑过半马。
      虽说工作之后经常加班,户外跑的少了,但是一有时间,她还是会去办公楼里的健身房跑跑步。
      缺氧状态下,脑子容易一片空白,被工作烦得透不过气来的时候,她就会去追求这种脑中空空如也的感觉。
      所以哪怕现在的体力不如大学时代,但是因为被工作迫害的时间还不长,所以基本体能还是在的。
      二十里,差不多就是十公里左右的路程,叶秋彤倒是还能承受。
      毛头从五岁起,从家里到荷塘公社,每个月少说都得走个三四趟,这一路上有多少座桥,多少个弯,他闭着眼睛就能知道。
      而且他还能带叶秋彤抄小道,这二十里的路,七拐八绕的,倒是能再节省点出五里路来。
      不过绕路虽近,但是却不太好走,大多数的小路,都得往田埂里头穿行。
      七零年代的田埂,和叶秋彤年代的郊外田野,那就完全是两个概念。
      路好不好走倒是其次,关键是七零年代公墓少,农村人下葬,就全埋在了田头地间。
      所以这小路边上,要不就是一堆堆的坟头,要不就是野林子。
      虽说夏天天亮的早,可太阳却还没升起。八月的地头才插了晚稻,地里蓄着水,水气飘飘荡荡的在田野间弥漫,叶秋彤觉得自己好像进入了某个恐怖剧本杀里。
      那一个个的土坟,散发着幽幽的青光,就好像里头时刻要冒出一双手来似的。
      大夏天的,活活给她走出了一身冷汗。
      还好,还有毛头在。
      这种氛围下,他是赶路撒尿,吃饼喝水一点儿不耽误。不成调的歌声,响彻田野,搅得田里的蛤蟆蟋蟀到处乱跳。
      叶秋彤封他为唯物主义的绝对饯行者,牛鬼蛇神的照妖镜。
      绕路期间他们还过了三四条河,五六条渠。农村里的桥,本就又窄又小,这田埂上的就更别提了。
      沟渠河道的桥面,不是灌溉用的水泥管,就是用木头随便搭的,宽度都不足一个脚面。
      不会游泳,又有点恐高的叶秋彤,都是尖叫着爬过去的。
      这可把毛头差点给乐疯了。
      他歌也不唱了,一路嚷着叶秋彤是只哈巴狗,直到叶秋彤忍无可忍,请他吃了两颗毛栗子,他才闭了嘴。
      当然,没有坟包和窄桥的田间小路,还是令人神清气爽的。
      两人走了能有半个多小时,夏末的日头初升,晨曦撒在了田间地头。
      那被染成金黄色的水汽,随着晨曦渐渐消散在空气里,叶秋彤极目远眺,真真是一片好光景。
      “瞧!!咱们马上快到了,瞧见前面那高楼没?那是荷塘公社的振华饭店。”毛头指着前方,咧嘴朝着叶秋彤笑。
      叶秋彤抬眼望去......白茫茫一片,啥都看不到。
      近视度数二百五,次抛的隐形眼镜昨天晚上就扔了......
      不过既然毛头说就在前头了,那估摸着也不远了。
      于是她胡乱应了声嗯,看到了,便让毛头赶紧继续往前走。
      振华饭店,可是s市历史悠久的大饭店。荷塘公社的这家,是解放前就开在这儿的分店。在当时,十层楼的饭店,是他们全县最高的建筑了。
      虽然现在这个饭店已经收归国有,但是建筑本身还在,饭店名字也没改,而且依旧是荷塘公社的地标性建筑。
      在叶秋彤所在的未来,振华饭店依旧存在。虽说地标肯定是谈不上了,但是很多本地老百姓,特别是中老年人,不管是生日还是聚会,也都很喜欢在振华饭店定上一桌。
      这饭店,是名副其实的百年老店了。
      叶秋彤估摸着,既然毛头都看到振华饭店了,那再要个一刻来钟,这荷塘公社就能到了吧?
      可正所谓,望山跑马死。小叶万万没想到,她七岁的爹,视力居然如此之好,这家伙,堪比千里眼啊!两人这一走,又足足走了半个来点,才到了荷塘公社的主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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