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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穿书男主和他的朋友要带我去玩,但我总觉得那些地方不怎么正经[1/2页]

穿书第一章我杀死了原男主 蓬莱仙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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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丁丁这么说,赵子恒一愣,想了想,没毛病。而且这么说还挺文雅的。
      头一回听说管毛血旺叫血糕点的,真新鲜。
      他笑嘻嘻的点头,“对,血做的糕点。
      你要是喜欢的话,以后我们换着动物的血做。”只要不吃人,什么都好说!
      丁丁欢欢喜喜的,一口一口吃着毛血旺。
      心道,还是这里的人聪明。
      把血液做成糕点,要比直接喝有滋味多了,而且也方便许多。
      听说高温可以杀菌,她现在不知道这个世界的血到底有没有病毒,还是消消毒比较好。
      她愉快的决定以后,可以少食鲜血,顿顿吃这种血做的糕点。
      孙慧文见丁丁,吃毛血旺吃的开心,也没吝啬,直接叫后厨又做了四大碗毛血旺。
      这一顿饭丁丁在除了赵子恒,其余四人惊恐的目光下,干掉了四盆毛血旺,两盆杀猪菜,外加一大碗多加鸭血的鸭血粉丝汤。
      宁伯玉看着丁丁,看的嘴角抽搐。
      心道,这姑娘也就是嫁到了子恒的安乐王府,要是嫁到他们宁伯侯府,估计都得吃不饱。
      这饭桶实在是太能吃了!
      吃过饭后,丁丁一脸满足。
      其余五个人在那商量,一会儿去哪玩。
      赵子恒的意思是,丁丁之前没来过京城,要带她好好出去逛一逛,长长见识,隔壁那间斗鸡房就不错。
      孙慧文表示,全京城的销金窟没有一个他不知道的。
      弟妹想去什么类型的地方,包括青楼、楚馆、小官店,只要跟她说,他一定把行程安排的妥妥当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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