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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2章我不是双标狗,我是多标狗[1/2页]

穿书第一章我杀死了原男主 蓬莱仙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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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丁确实是一位有毅力的血族始祖。
      即便是连着二十多天射箭,完全没碰到过靶子,她依旧勤学不缀的练到了万圣节这一天。
      经过艰苦卓绝的奋斗,丁丁终于明白了一件事儿。
      “勤能补拙”就是一句屁话。
      她练了二十多天,还不如来府上做客的,赵广乐刚启蒙的五岁小外甥。
      赵子恒却莫名其妙的,觉得自己和女魔王关系拉近了许多。
      原来在强大的人,也不是万能的,终究会有自己薄弱的一面。
      因为今天是万圣节,下午的时候二人都要去宫里赴宴。
      参与宴会的,不光是大卫国本土的人,还会有许多其他国家的人前来祝寿。
      二人一大早,早早的就起来,为入宫赴宴做准备。
      丁丁看着钱嬷嬷带着四茶,手忙脚乱的准备着,一看就很厚重的衣服,外加上那一看就很沉的头冠。
      微微的皱了皱眉。
      前一段时间,成亲时被凤冠支配的恐惧还没有散去,难道她这么快就要续摊儿了吗?
      赵子恒见她脸色不太好,对钱嬷嬷道:“嬷嬷,那东西那么沉,就别往她头上压了。”
      本来脑子就不好使,再压傻了怎么办?
      钱嬷嬷无奈的看了一眼,两个心境没长大的主子。
      语重心长的道:“发冠越华贵,越能体现人的身份。
      咱们王妃本身就是王爷,配置自然是要更贵气一些。
      若是头上戴的东西不如其他人,平白惹人笑话。
      大家伙儿当面儿不敢说什么,回去指不定怎么议论咱们王妃呢!”
      钱嬷嬷看见这些繁复的珠钗首饰,也在心中默默地叹了一口气。
      这东西带着沉,他们家王妃又是个那么精致的小人。
      她平时连重东西都不舍得让她拿,现在叫她顶着这么重的东西,她怎么能不心疼?
      可人言可畏。
      贵族最注重的就是脸面,何况他们这还是皇族?
      丁丁坐在床上皱眉。
      决定一会儿出去走路的时候,“不经意间”多丢几根发钗首饰什么的。
      她目光移向那一堆首饰中,手指头粗的金簪子。
      心下暗自决定,一会儿就先从这根儿开始“丢”。
      赵子恒听了钱嬷嬷的话,不以为意。
      拉着丁丁走到一堆首饰旁。
      眼神带着询问,问丁丁:“这些里面你最喜欢哪个?”
      丁丁看着那些首饰,眼睛里有些纠结。
      一想到这东西这么重。
      就觉得这些东西即便再漂亮,她也哪个都不喜欢了。
      不过还是很平心而论的,指了指一支用金丝盘制而成的喜鹊簪子。
      “这个好。”
      上面是鸟,鸟的血液很好吃。
      赵子恒虽然不知道丁丁喜欢鸟儿,完全是因为对自己口味的执着。
      但却很从善如流的,拿起了那只簪子,递给钱嬷嬷。
      “今天就簪这一支吧,其他都不用了。”
      钱嬷嬷见自家王爷这样,还想说些什么?
      却被赵子恒出言打断了。
      “丁丁现在的身份本身就高贵无比,根本就不需要这些东西衬托。
      只要你身份地位在那,即便你

第292章我不是双标狗,我是多标狗[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