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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6章我的路途多欢乐[1/2页]

穿书第一章我杀死了原男主 蓬莱仙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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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碍于这只胖蝙蝠赚的钱,他也花了。
      赵子恒干不出来那种,“端起碗吃饭,放下碗骂娘。”的混账事儿。
      果断选择无视。
      这回见丁丁提问,耐心的给他解释道:“因为那些钱是乞丐给的穷人啊。
      如果没有乞丐,那些富人是不会把钱分给穷人的。
      穷人只可能被饿死。”
      丁丁皱了皱眉。
      “可是那些富人的钱被偷走了,不是也很可怜吗?
      这些钱也都是他们辛辛苦苦赚来的。
      那乞丐怎么能拿得,那么理所当然?”
      丁丁经过一段时间,与这个世界的画本子接触,越来越觉得这个世界上的着作,比他们那儿的还不可思议。
      他们那儿的小说,也只是没有吸血鬼,所以显得不那么切合实际。
      但实际上三观还是正常的。
      最起码对,就是对错就是错。
      拿了别人的钱的人就是恶人,除非那个富人是个残暴的君主,被推翻了全力散尽家财,才会让人大快人心。
      可这里的这个画本子,乞丐偷的明显是普通的富商。
      那些富商们,积攒钱财也并不容易。
      乞丐害怕有权势,却与富商狼狈为奸的官员。
      就去折磨这些富商,难道不是欺软怕硬的,另一种表现吗?
      赵子恒听到丁丁的解释有些发愣。
      异地而处。
      若是自己被别人抢了钱财,还不被别人记得好,自己估计也得疯。
      而且他的钱财,又不是从乞丐那儿抢来的。为什么要帮助乞丐,树立自己的名声?
      赵子恒顺着丁丁的思路去想,也越来越觉得这种话本有问题。
      完全忘记江湖上劫富济贫的大方向,彻底被丁丁给绕进去了。
      语气有些不确定的道:“好像确实不太对?
      这种人抓到了以后,就按律该杀。”
      丁丁一脸赞同的点点头。
      “靠实力抢东西,那是本事。
      可偷鸡摸狗,就让人不耻了。”
      赵子恒总觉得这句话,好像哪里不对,可偷东西确实让人不耻,又觉得没什么不对。
      于是果断赞成了这个观点。
      二人又继该本小说,进行了一系列的讨论。
      观点歪到,旁边的系统007,连拿毛笔做计划的小爪子都在抖。
      时光如逝,岁月如梭。
      时间很快就到了春猎的日子。
      在王府里每日膳房、鸡场、住处,三点一线的李子谦,时隔一月,终于再次见到了王府里,真正的主子。
      这段时间日子过的太安生。
      吃最好的,穿最好的,下人恭敬,自由程度大。
      暖心长度比在南诏皇宫时,有过之而无不及。
      再不见到这俩人一段时间,李子谦都觉得乐不思蜀的,快把府里边儿,还有这俩人的事给忘光了。
      李子谦上前给二人行礼,可走到二人跟前,却有些迟疑了。
      他身份实在太尴尬,现在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行蹲身礼好,还是行抱拳礼好。
      李子谦第一回有种,自己是是男是女,傻傻分不清楚的错位感。
      谁是赵子恒和丁丁对他行不行礼,根本不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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