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过脚踝,他戴着新手套摆出据枪姿势,白色斜纹在藏青色手套上形成完美的瞄准基线:"看,"
枪口对准靶心,手套指尖的延长部分恰好露出扳机护圈,"比制式手套多
0.3
秒的击发速度。"
她望着他睫毛上的雪花,想起他戴枣红色围巾的模样
——
那时他眼睛亮得像落了雪的青松,此刻却因手套的配色,更像棵扎根雪山的云杉。毛线团不知何时滚到脚边,她弯腰捡起时,发现他悄悄往里面塞了枚子弹壳,底缘刻着
"1984.12.1"——
正是她开始织手套的日子。
"知道为什么选藏青色吗?"
她忽然开口,指尖划过他手套上的白色斜纹,"因为你第一次寄回家的信,"
目光落在他肩章的金星,"信封就是这个颜色,背面还沾着靶场的白垩粉。"
顾沉舟的喉结在围巾里滚动,突然转身对着营区的方向敬了个军礼。雪花落在他手套的白色斜纹上,却融成细小的水痕,像极了他信里画的弹道抛物线。苏晚晴望着他挺直的脊背,突然明白,这双藏青色的毛线手套,早已不是简单的御寒物
——
是她用思念织就的枪套,是他戴在指尖的归期,是钢枪与毛线在风雪中,谱写出的最温暖的协奏。
这一晚,顾沉舟的训练日志夹着片红景天干花,新写的字迹沾着毛线碎屑:"她织的手套,拇指延长
1.5cm,食指延长
2cm——
刚好是我握枪时,能触到她掌心温度的距离。原来最好的战术装备,从来不是钢枪刺刀,而是她藏在毛线里的、比弹道更精准的爱意。"
页脚画着藏青色手套与子弹壳,中间是重叠的
"舟晴
"
二字,像两枚永远配套的弹匣,在时光的枪膛里,等待着下一次温暖的击发。
第77章 毛线手套[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