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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的粥,深夜的饭。
      这几乎是可以触及到男人心底最柔软的那片地方。
      以前何小雨只顾着等待,没有考虑过晚饭。
      而王寡妇毕竟有过经验,当一行四人进屋的时候。
      王寡妇怀里抱着熟睡的小红梅,反复热着锅里的稀粥。
      这一看就不是第一天干这样的事。
      毕竟她也不知道陆星河几人什么时候回来。
      “啊,回来了,没吃晚饭吧,先吃饭,锅里的饭都是热乎的,放心我没有一种热粥,每次都是等粥凉了再点一把火。”
      王寡妇抱着孩子起身,说得小心翼翼。
      生怕陆星河与何小雨这个好不容易处好的关系。
      再因为她柴火烧多了而怪罪他。
      “王姐,你这是说啥呢,你先把小红梅送到屋子里,你这不也没吃呢吗,
      正好有热水,你帮着她仨收拾一下,我给咱炖个兔子吃。”
      陆星河撇了一眼碗筷柜子,上面的碗筷并没有水渍。
      很明显,王寡妇并不好意思再家里没人的时候,吃他家的食物。
      这是人之常情,何小雨毕竟是从大城市来的知青,而且是高中生。
      就像之前的知青点,每天晚上都会开读诗会一样。
      这个年代有学问的知青,大多都有理想主义情节。
      但实际生活宛如一地鸡毛,用不了几年就会击碎她们的理想。
      “我。。我在家吃过了。。。。”
      然而,还没等王寡妇说完,她的肚子就开始抗议,咕噜咕噜的声音在房间内响起。
      “好了好了,你们先收拾,咱家的厨房是属于男人的,都别给我打搅乱哈!”
      陆星河推着四个女人外加一个小孩进入大屋。
      独自一人在厨房忙活起来。
      这一次上山,他在牛马二人那拿回来六只拔好皮的野兔。
      不少人都说兔皮可以做成手套之类的。
      但那都是养殖的,或者是活着抓到的。
      像牛马二人带着来福下套子,撵兔子。
      等抓到兔子的时候,大多都已经死了许久,这时候的兔皮特别容易掉毛。
      根本就做不了兔毛手套之类的。
      兔子身上都是瘦肉,所以在这个年代,并不是大家喜欢吃的肉食。
      但如果在做兔子的时候多放荤油,那做出来的兔子炖萝卜,味道几乎能赶上飞龙的美味了。
      将处理完的兔子放入凉水中,先浸泡出兔肉内的血水。
      借着这个时间,陆星河也没有闲着,把大锅里的热水盛出来,拿出两条衬裤改成的毛巾。
      送进屋子里。
      只是这一进不要紧,正好赶上屋内的三人换衣服。
      二十来岁的年纪,而且陆星河还保持着没事嚼人参须子的习惯。
      只是一眼,那满屋春色就让他鼻血跟窜天猴似的窜了出来!
      “你干嘛~~”
      “快出去~~”
      “便宜你了傻小子!”
      苏星若单臂捂着那柔软,将陆星河推出屋子。
      毕竟屋内没有点蜡烛,她们都以为陆星河没有看到什么。
      不过,此时他的视力都快赶得上有夜视能力的猞狸了。
      在这昏暗的光影之下,那上下起伏看的更加明显。
      “不行,不能在补了,这二十来

第116章 曹桂芝回来了?[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