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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章 实力和血性,占其一可杀野狼[1/2页]

重生1977:鸡蛋换老婆,知青姐妹饿坏了 小扑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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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牲口都喜欢咬脖子,以前在没有围猎野狼的年代,不少人出远门都需要挂上脖套。
      狼搭肩,莫回头,说的就是这个年代野狼攻击人的习惯。
      特别是傍晚的时候,只要有事出门的男人,都要带上厚厚的脖套才敢出门。
      不过,一个成年男人,将近两百斤的体重,就算身上没有任何防备,扔到牲口圈子里,也要四五头狼才可以弄死。
      否则人还是动物圈子内的顶级存在。
      所以野狼才会选择刁下孩子。
      会用火,会用金属的人,才能稳坐食物链的顶端,而且是毫无争议的那种。
      黑子舍命搏斗,直接废掉了一只野狼。
      剩下的那只野狼,在叶不凡的匕首下,只是蹦哒了两下就没了声息。
      如果说优秀的猎人可以与狼搏斗。
      那有过噶人经验的叶不凡,对上一头野狼,绝对就是降维打击。
      然而就在所有人都以为尘埃落定的时候。
      那个沉寂许久的头狼,攒够了充足的力气。
      在最后一只狼狈的帮助下,挣脱了那麻油浸泡过的绳索。
      此时正好赶上王带把顺着大树滑下。
      头狼嗷的一声,落在地上,照着王带把的屁股咬了下去。
      王带把一声惨叫,那纯棉花做的棉裤,哪能经受得住狼头的尖牙。
      不过就是因为这突然的袭击,把王带把的凶性逼了出来。
      少年时,混个黑社会的人知道。
      一般差三岁就是一个时代。
      陆星河是他们那个时代的老大,虽然他的话不多,但因为父亲是护农员,从小陆星河骨子里就有一种野性。
      所以在他第一次被上一代人欺负的时候,就死死地咬住那个人的耳朵。
      直到咬掉之后,狠狠地朝那个人吐了一口唾沫。
      王带把则是他们那一代人的头头,打架狠,喜欢咬人耳朵,一直把陆星河当做偶像。
      而在激起了凶相之后,那骨子里自带的野性全部爆发,回手一把按在了野狼的眼睛上面,硬生生的将手指扣了进去。
      接着怒吼着将野狼从屁股上拽下。
      那一百多斤的野狼,被王带把扣着眼珠子轮了起来。
      宛如浩克摔一般,左右来回的给狼王不断的暴击。
      洛基:so?
      陆星河此时刚好跑了过来,差一点就行空间内拿出一些蘸酱菜吃了起来。
      这不比看电影真实的多了。
      绿巨人浩克论洛基都没有这么爽快吧。
      “握草,哎呀卧槽,这尼玛咋这么沉呢。”
      王带把的声音在陆星河耳边响起。
      一个头狼,还有准备逃跑的那头狼狈,已经是现场唯一或者的两个畜牲。
      古人常说狼狈为奸。
      狈是一个独有的生物。
      不过在陆星河的观察中,感觉这只跟狈跟类似的生物。
      就是残疾的野狼。
      这完全就是一个概率问题。
      残疾的野狼想要生存,必须要有足够的计谋
      而这种聪明的野狼,估计一百头中也就只有一头。
      显然这百里挑一的存在。
      此时已经被陆星河一刀,击杀在狼王的身边。
      “带把,差不多行了,你快用白酒给你屁股消消毒。”
      陆星河大声的叫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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