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秦戈脸色煞白,额头冒出细密的冷汗,无力地垂头看向地面,手脚冰凉,连呼吸都变得急促了。
这种血液从身体里渐渐流失的感觉从未这般难熬过,秦戈恍惚回忆起当年,那时的他还是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将军,初生牛犊不怕虎,终日想的是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蛮夷终不还。
遥想当年,两军对垒,狼烟滚滚,阵旗烈烈,长矛利剑碰撞,战马嘶鸣喘息之际,血染山河,天地无光。
秦戈身处其中,与敌人酣战之时,身上受过的伤,流过的血,早已浸湿了战甲,染红了大地。然而他却毫不理会,只顾与敌人厮杀拼命,仿佛身上的血怎么都流不尽。
而现在,才不过数年的时间,他就已经虚弱至此,当年的踌躇满志,意气风发,早就被自己抛得一干二净了。
此时才不过放了这点血,就让他羸弱如斯,有一种生生去了半条命的感觉,连抬首都显得那样的无力。
他怎么忘了,他早已不是当年那个运筹帷幄,纵横沙场的将军了,如今他手无缚鸡之力,比这深宫中的妇人还不如。他不再是战场上挥斥方遒的将军,而是一个自困深宫,心灰意懒的的庸人。
有人说,人这一生最痛苦的事情,不过是美人迟暮,英雄末路。他还未到青云直上之时,便生生地摔落了。更讽刺的是,那条原本可以扶摇直上的路,还是被自己亲手斩断。
姬煜冷眼看着秦戈放血的场景,一语不发,内心依然毫无波动,那渐渐浓重的血腥味让他眉头紧促,竟然一度令他有些作呕的感觉。
未料到此时的过程竟然如此的缓慢,精血自秦戈的腕上渐渐流下,看着那刺目的鲜血慢慢汇集到一处,姬煜竟有些心烦意乱起来。
姬煜面无表情,想转身离去,却不料被秦戈留住。
秦戈艰难地调动自己最后一丝力气,努力地抓住姬煜的衣角,头也不抬,用虚弱的声音缓慢地说道:“你答应过,会陪着我的。”
姬煜低头看向那只苍白瘦弱的手,目光微闪,脸上露出一丝复杂的神色。那只手紧攥着自己的衣袍,此刻竟有些微微的颤抖。他以为自己会不加理会,拂袖离去。然而他却鬼使神差地停下脚步,撩开衣袍坐在了秦戈身旁。
姬煜自己心里清楚得很,往日的深情早已烟消云散,如今此生挚爱拥入怀中,其他人早已不能入他的眼,哪怕是曾经跟他相濡以沫的秦戈。
秦戈于他,是情爱还是恩情,亦或是自幼的习惯,他当年分不清,也早已分不清了,到现在亦无需分清了。
也罢,不过是逢场作戏而已,也不差这一刻。毕竟留这人一命,也是为了治曜儿的病,多陪陪他又如何。
不知是那烛光太过刺眼,还是受失血过多的影响,秦戈此刻看着身边的姬煜,那张陌生又熟悉的侧脸,竟然有些许的柔和。
秦戈眸光变得涣散,迷离的眼睛看着姬煜的侧脸,黑暗渐渐蔓上了双眼,脑海逐渐变得一片空白,什么都不能想,什么也想不清楚,最后他垂下身子,软软地倒了下去。
昏昏沉沉当中,秦戈隐约听到姬煜那熟悉的声音,混沌之中,似乎从远方传来。
一幅幅熟悉的场景连成一副美丽的画卷,从秦戈身旁掠过。
秦戈凝神看着,一滴泪珠悄然滑落脸颊,无声无息,无人在意。
这样的熟悉画面,此刻的他竟觉得如此陌生,仿佛已逾百年。
那年弘文馆,彼此初见,他是他的伴读,两人两小无猜,形影不离。
那年重华宫,两人情愫渐生,于初尝情爱之时,便已定情。
那年长平一战,他单枪匹马闯入敌营,救他于生死之间,他亦许他死生不负。
那年他许他皇后之位,为他筑起凤栖宫,栽满梧桐木,只为他此生常伴,携手长留。
再后来,物是人非,沧海桑田。山盟海誓,皆做空谈。
那一幅幅回忆的画卷,渐渐消散,徒留下秦戈一人站在原地,伸手想要握住那失去的画面,最后消逝在了指尖,只剩下一脸茫然。
等秦戈从迷乱的梦中清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天色明亮,雪过天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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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我在宫斗文里做贱受(6)[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