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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节 谢谢啦[1/2页]

结婚七年:欲海沉浮 童萌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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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餐馆倒闭前的人生中,我总觉得好人还是占多数。
      这可能是一种错觉。
      一帆风顺的时候,似乎所有人都愿意帮你,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每个人都是笑脸相迎。但人生的逆境才考验关系,世态炎凉总要经过一回才能彻骨的明白。
      有些人就是无端地怀着恶意,有些人则是自私得过分。
      “开始了。”
      我示意帮厨准备好高压锅,将浸泡后稍微软化的鹿筋扭结,像是下面一样盘在锅里,加满热水,把核桃投了进去,山楂我却没有直接用,而是放在一口小锅里煮开,再用滤纸滤过,才将汤汁倒入鹿筋的锅里。
      关盖,开火,静待十五分钟。
      时间一到,我立刻开锅放气,将鹿筋捞出来,加松茸、菜心,用高汤调味,一起呵成,提前十分钟完成了这一道烩鹿筋。
      鹿筋经过这样的加工,色泽呈晶莹的半透明胶状,粘稠而富有弹性,令人食指大动。
      我做菜讲究卖相,好看也是重要的一环。
      “好!”
      不谈口味,光看着外表,就有好几个面试官喝彩,拿出手机拍照,迫不及待地想尝一尝。
      “看是挺好看的,不过吃起来可未必。很多东西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好不好尝尝才知道。”只有郑远枫还在鸡蛋里挑骨头。
      他没注意我处理山楂的细节,应该还自以为得计。
      我淡淡做了个“请用”的手势。
      郝小姐一马当先,拿着个小碗和筷子上前,挑起一块鹿筋吹了吹,一股脑儿就塞进嘴里,一咀嚼眼睛瞪得留言,含糊不清地赞叹道:“好吃!”
      “鹿筋的火候正好,保留了韧性和弹性,但又像是果冻一样充盈顺滑,饱含水分,咬破之后,鲜美的汁液渗透在舌尖与齿缝中,那种感觉有点像是最肥美的蟹膏,但又比蟹膏有咬劲,更有回味!”
      她没说有什么异味。
      我的做法,当然不会有什么异味。
      相反的,大金星山楂的酸味经过提纯之后,反而能够中和掉鹿筋本身的腥气,让这一道菜的品质再有提升。
      其他几位面试官纷纷动了筷子,也是赞不绝口。
      从他们热切的眼神看来,如果没有别的意外,这个旗舰店主厨的职位,非我莫属。
      郑远枫的表情明显不相信。
      他诧异地看着他的同事们,我猜他可能怀疑这些人是不是被我买通了。
      不然的话,在他做了手脚的前提下,怎么可能异口同声的都说好吃。
      没有一个人说有酸味。
      我看他是不信邪,自己也抄起筷子夹了块鹿筋品尝,我看他嘴角抽动咀嚼了一次,整个人的姿态就僵硬了。
      怎么样?
      这就是我的实力。
      我毫不避讳地望着他,他回避与我目光相接,环顾左右低下了头,面色阴沉得可怕。
      “如果是牛筋,酸山楂确实能毁掉整盘菜。”
      “但是鹿筋,本来就要想办法去掉腥涩。”
      “谢谢啊。”
      我与各位面露笑容的面试官握手道别,和郑远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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