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法律条文若是放置于宋朝时期,恐怕仅仅以伤风败俗来描述人们对此的愤慨之情都远远不够,毫不夸张地讲,这简直堪称是“灭绝人伦、道德沦丧”之极恶行径!实在令人难以想象当时的民众会作何反应。
不得不承认,仅从“爱情观”这一角度去审视,西夏人的思维方式确实前卫和独特。他们坚信,当夫妻之间走到离婚这一步时,其责任必然是由双方共同承担的。即便是出现女子出轨这样的情况,他们也绝不单纯地将过错归咎于妻子一人身上,而是认为丈夫定然存在某些不足之处。
倘若女子发觉自己的前夫已然悔过自新,并有意回归家庭继续一同生活,那么此时男方着实没有必要死死揪住女方曾经犯下的过错不放。毕竟对于一个家庭而言,夫妻二人能够和睦相处、安稳度日方才是最为重要的正途所在。
然而,历经数千年传承下来的汉人传统思维模式却始终无法彻底接纳这样一种文化观念。即便到了今时今日,一旦发生女方“出轨”之事,整个社会便会掀起一阵汹涌澎湃的谴责浪潮,几乎无人会去关注女方内心深处所承受的苦痛与折磨,更不会有人主动询问并了解女方真实的心理诉求究竟是什么。如此情形,不禁让人感叹世态炎凉与人情冷暖。
然而,当男人发生出轨行为时,却被视为“每个男人都会犯的错误”。这种观念无疑反映出,在
第373章 西夏的爱情观[1/2页]